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大话四川论坛
›
广元论坛
›
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 ...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498
/ 498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今日热点
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7
说得没错,一律铺杀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喂大型犬是该栓到,动物有时候会发狂的时候,如发起狂来人在它门面前就像是狼叼小羊一样可怕,这种没栓到喂的有攻击性的犬就应该猎杀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狗可以养但是不要影响其他人,狗就算有百万身价,也抵不过人命,有钱没有错,但是你用钱去买别人的健康,这种属于人品有问题!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绵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不管是什么时候谁家的狗伤了别人,主人就应该负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广元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应该立法:养狗只能在自己家里养,禁止来到公共场所,到处屙屎屙尿,严重破坏环境!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一律捕杀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最起码把医药费给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德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讨厌喂厂养狗的人,要咬人的狗应该杀掉,喂够不拴绳的,出门不给狗带嘴笼的,把狗的主人也应该弄去关几天学习下。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养狗都没有一个人是好东西,总有一天要死人了,你才知道事大了。迟早会遭报应的,等着吧。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没钱还养什么狗?!人的素质那么低,就别放疯狗乱咬人!狗带出门就应该拴绳子,虽然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它毕竟还是畜生,还是有兽性的,是人生安全重要,还是你的狗重要?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8
公共场合不拴应该捕杀以免伤造成不必要的伤沙茫害。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大街上随时都有大型犬不栓绳,该杀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我不养狗,但是也不能说不让人家养狗,也不能把养狗的人骂的就好像不是人了样,自己家的狗是啥样子的主人肯定知道出门就该把他的狗看好了,遛狗绳牵着走。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杀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应该严处这些养狗的,一但发生了事故,很多养狗的人就不会承担责任!给别人家带来伤害……路途中遇不牵养的狗直接宰杀,以免误伤儿童及他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公共场合不拴应该捕杀以免伤造成不必要的伤沙茫害。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公共场合不拴应该捕杀以免伤造成不必要的伤沙茫害。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公共场合不拴应该捕杀以免伤造成不必要的伤沙茫害。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主人应赔偿责任,还应法律处罚。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3:29
现在这个社会狗比人重要,有关部门门应该关注一下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498
/ 498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