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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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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5
我认为应该是以人为本,不是以狗为本、对这些不拴绳的狗一律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5
养狗的是瓜娃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5
铺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5
主人也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5
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5
对养狗的人极度反感,随时透着狗比人贵的气息,极度讨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5
养狗需办证,遛狗要栓绳牵着。咬了人先打死,狗主人要赔上。不赔,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6
建议重罚不给狗拴绳子的喂狗主人。(比如500元或者1000元的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6
哎,才陪4000,小孩的医药费够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6
有的人对自己的父母都没有对狗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7
不负责任的人,就应该把狗拿来枪杀。,这种人都应该严重的惩罚,不要给他留情。这种人一点没有道德观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7
人永远比狗重要,公共场合不要溜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7
大型狗不拴在小区乱跑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应有细节规定,一旦出了事故,咬人的狗一律由公安机关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7
捕杀有点左,但也是一种方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8
不栓绳,统统捕杀,人人有责,国家应授予每个公民这种权力,写进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8
说的很对,对狗主人应该罚款!对此国家应该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8
有些人对狗都比对他(她)爹妈还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9
我来说两句,动物伤人,应该进入法律法规,比如没有编号的动物就该拿入无主动物,更是应该一律捕杀!在有主人的动物情况下,比如大街路边,离开主人的房子三米外都是应该主人付全部责任,在主人的态度不好情况下经公了结,罚款一万,刑拘三之五年,因为你养得起伤人的动物就负得起责任。对个人,对它人,对整个和谐社会必须应该尽到你的爱好义务知责,同意我的说话和建议,请举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9
我觉得应该铺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9:39
国家应该立法养狗不拴负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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