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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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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6
这种事情应该列入刑事案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7
养狗不反对,但狗伤人后主人应担故意伤害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7
小气候被狗咬了,现在三十几岁腿上还两个大坑,看着大狗还是特别害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7
除了导盲犬和土狗,其余的狗都不应该存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8
小孩子对狗没有什么概念,怕了就会跑,一跑狗就会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8
格杀勿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9
现在个别养狗的把社会公共场所都当自己家大院了,小区到处都是流放的野狗,为了孩子,为了下一代确实应该好好整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09
公共场所应禁止遛狗,特别是公园之类的,容易伤人而且不卫生,影响环境。现在有的有钱了,带起宠物不分场合到处跑,怪吓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1
我认为在城市里不应该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1
狗是看家护园的,不是随变带上到处耍的,希望看狗的要拴在家养,不要到处放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1
没钱就去坐牢!建议国家出台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3
狗又没错,错在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3
就是该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3
应该立即捕杀,若是疯狗就出人命了,狂犬病无药可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4
杀掉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4
哎!养什么乱咬人的狗!没栓就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4
在公共场合不拴绳子的狗,应该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5
一律扑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6
应该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21:16
养狗的人不光受钱的罚单,还要追就行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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