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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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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4
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4
不管城市农村养犬都必须拴养,国家应该出这样一个政策,以保证过往行人的生命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4
我们这个地方的野狗太多,更谈不上什么拴养,随处可见的都是狗,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公民的人身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4
我也觉得对不拴绳的狗应该捕杀,尤其是夏季,狗太热了也要发疯咬人,好多养狗人士都认为不咬自己家的人就不会咬别人,长毛的动物谁说得准它伤不伤人?它要伤人的时候又不会告诉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在电视上放放也多点人看到,养狗的坏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养狗就应该拴着,我们邻居有条狗站起来比人高,经常不拴,跑出来差点把小孩子伤到,大人看到都特别怕。所以希望养狗的把狗拴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你他妈说话积点口德。你意思你妈养过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把他(爹妈)都没孝敬好、要去炫富显摆养恶狗!听说有单身女性养狗当男人用、是不是真的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对,在人比较秘籍的地方,应该栓住。不然就得杀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凡是养狗人给别人造成伤害,应立即捕杀狗的同时处养狗主人罚金,赔偿受狗叫伤人的同时,养狗人应获刑8到15年,如果被狗咬伤者死亡,狗主人应判死刑,并立即执行。要养狗者,须到公安局和畜牧局登记备案,编号及身份证与狗主人绑定一起。养猪都有登记,为何养狗不登记?太为所欲为了,必须把养狗列入到养殖法规中去。法律就是为社会,为民众服务的,没有法律管,无法无天,道德,道理永远约束不了养狗人的疯狂之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以偏概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讨厌溜大狗,杀狗并且对遛狗人也该重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现在有很女人一天没事干,养一条狗比儿子还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5
爱狗人士不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6
全城杀狗,建议城市生活密集去禁止饲养30公分以上的狗,小狗还是可以样没什么威胁的,成立法律规定狗咬人狗主要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6
应该,先教育养狗人。成为一个文明的养狗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6
爱狗人士不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6
爱狗人士不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6
应该捕杀,害人害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3:36
对流浪狗一定追究物主责任,并扑杀没人管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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