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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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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5
我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5
城市人口密集,狗毕竟是动物,在公共场所遛狗,人没有安全感,狗主人只图自己养狗快乐,而忽略别人感受,还能谈什么诙谐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应把不拴绳的大狗一律捕杀。太可恨了还要严格处罚狗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放养并伤人的狗不能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5
对狗与人不负责任的狗与人都应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公共场所不能带狗,要遛狗可以到指定地点遛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确实该管一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最讨厌养狗的人,要对别人安全负责嘛,看到有些狗咬到别人小孩好可怜,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不准养狗,特别是小区里,和街,应该重罚,或立法,来管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应该严格把狗管理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别人是人跟狗交配的,都是直接称儿子,人家怎么可能把儿子栓到起嘛!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6
应该全部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狗可以养但是要拴着养,因为狗是最忠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如果不拴养的伤了人应该负经济责任和形事责任,伤多人的应该枪毙!因为这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如果不拴养的伤了人应该负经济责任和形事责任,伤多人的应该枪毙!因为这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如果不拴养的伤了人应该负经济责任和形事责任,伤多人的应该枪毙!因为这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如果不拴养的伤了人应该负经济责任和形事责任,伤多人的应该枪毙!因为这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如果不拴养的伤了人应该负经济责任和形事责任,伤多人的应该枪毙!因为这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5:47
街道和公路沿线不套绳子的应该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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