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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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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我觉得狗咬人。狗主人判三年就可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好可怜,看着都感觉好疼啊。他没钱了就不让他赔,你们也去买那么一条大狗,把对方的孩子也咬成那样,也给4000块钱说没钱了看他又怎样。真的很讨厌那些带狗出来又不拴绳的人,没素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看见路上有狗,直接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政府应该组织力量,全力捕杀,还公民一个安全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牵条大狗,把狗主人咬它几口,让他试试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每天早晨或者傍晚就把狗带出来,绿化带拉屎拉尿,真的是恨不得公德心!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杀狗,狗狗无罪,处理溜狗之人,才是理。如今狗(各种各类)狗太多,卫生差,不小心踩着狗屎更糟。个别狗主人还很霸道,吓着孩子,还不能讲理。有关部门真的该治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广元警察不太重视这问题!只是吃干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狗主人赔所有费用,应该将没有拴好的狗一律杀掉,街上的狗太吓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有草地的地方就有狗屎,恶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就是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2
我赞成这位读者的意见,她说的很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3
完全赞同公共场合不栓狗绳,以及饲养烈性犬的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3
养狗可以,但是一定要删好,最讨厌那些养狗的,表面看起来有爱心,说不定对自己父母一点都没有孝心。还有的每次都把狗带到外面草坪上大小便,一点公德心都没有,连公德心都没有的人难道还有孝心吗?我想他们哪些人只会对他们狗才有孝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3
打死不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3
最讨厌那种占楞子婆娘娇滴滴的说我的狗不得咬人!狗连吃屎都还不了还能改不了咬人?脑残,狗咬人就应该判养狗的人咬了人一样的罪!这点儿事还没点规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3
放养的狗咬了人的按伤情赔偿、咬死人了主人判个几年邢最好了、看谁还敢放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3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4:03
应该判养狗人的刑。狗是不懂事的。人才是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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