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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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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17
狗是无辜的,应该给狗主人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拘,这样应该会人人带狗出门拴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18
我不赞成捕杀,因为狗有可能误咬,因为小孩荡秋千狗狗感觉自身受到威协,后才咬人,狗又没拴绳属于狗主人的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1
公园草坪里到处都是狗屎,建议喂狗的家养,别外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3
如果要捕杀狗就应该先取蒂狗市,不允许买卖狗和猫以及各种动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3
应该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3
个人是反对养狗的,看到那些养着大狗带出门不栓绳子的真的好想弄死他。老是碰到大金毛,狼青。。。大人吓都吓得不行,别说孩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3
相关部门对流浪狗应该全面捕杀!绝不留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5
支持情节严重的该蹲局子蹲局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5
把自己的父母带出去转转路,那是孝顺,把狗带出去转那是父母都死了的人,求良心平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6
只要不取蒂狗市和宠物市场,毛泽东时代没有狗市也就没有人养狗就不应该捕杀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27
我最恨养狗,尤其是那些把狗当幺儿的人,你家祖宗还没有供养得这么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33
赞成,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35
只要是狗,咬到一个人就该杀灭,怎么还要让它咬到28人,事件地基层组织和畜牲防疫部门太麻木了,卫生部门也有很大的责任,为什么不把狂犬病预防知识宣传到家喻晓,人人皆知呢?只有追责,做到三不放过,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组织的责任人加以重视,把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人民的生命安全才能不被犬伤或掠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35
有的人把狗当老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39
美、德、英、俄的养狗法律结合起来就完美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45
必须要让养狗的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0:56
狗没拽绳的一律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1:00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看到那些爱狗胜过爱自己家人的人都觉得连畜生都不如,好多人还给狗买吃的穿的用的,甚至自己的老父母还没过那么好的日子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1:00
禁止养狗,狗屎,狗尿满街都是。身上的寄生虫也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01:03
没素质的养狗人就该被自己的狗咬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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