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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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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01
遛狗不拴,咬了孩子还说没钱赔,其实你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多少钱可以赔?遛狗不拴缺失的不止是公德心,无视对孩子的潜在危害,是人性缺失,不拴的狗应该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05
应该追究犬主的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07
养狗对任何人来说害处多,好处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13
喂狗的装啥扬嘛,他微喂他爹有没有比狗强,我最恨那些把狗带起到处跑的,又没拴的,小孩看到又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14
应该扑杀有的人确把狗当先人供养,自己的老人还不如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16
崭成,杀了也好,咬了人了喊他拿钱打狂犬疫苗,又不想掏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17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19
养狗的太没道德,应该负全部经济培偿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23
应该禁止在小区内养狗,在外面露天应有套并牵到,以防咬到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36
该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37
养扮的人万负责任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4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44
。关键是要管理好:1、打好狂犬育苗对自己别人都好。2、不要吓到人伤到人。3、不到处乱拉屎尿影响环境不半夜汪汪叫扰人休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45
或者让她们在规定区域蹓狗。否则,罚款500元。再不服,先杀狗再处理。此项工作交城管执法局办理,比较合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50
应该坚决禁止在公共场合养狗及其它宠物!凡是在公共场合放养犬只(出了自己的门就属于公共埸合),不管有没有拴绳,任何人都可以捕杀!这些口口声声标榜自己对畜牲有爱心的变态狂,她(他们)才是对人类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51
我以为对溜狗不栓绳应按野狗捕杀,如把人咬伤或咬死致残等应对狗主人按故意伤害罪判刑或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51
我以为对溜狗不栓绳应按野狗捕杀,如把人咬伤或咬死致残等应对狗主人按故意伤害罪判刑或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52
不准把狗、猫(各种宠物)带到公共场所,只能在家圈养,否则,就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53
一个城市连狗都管不好,还有法宜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3 19:58
对散养的狗一律捕杀,按以危险方式损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罪名惩罚养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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