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先进工作者,今日心在流血泪洒岗位 四川广电网络公司犍为分公司员工维权纪实 我叫黄莉,女,身份证号:511123198108147168,是四川广电网络犍为分公司员工。于2000年3月应聘到通达光纤公司至今,连续工作18年,其中连续5年被评为公司的先进工作者。 在罗城片区工作期间,因工作压力大操劳过度,2014年7月的一天持续高烧不退,到县人民医院检查,三天后转乐山市人民医院确诊为肺结核。经过1个月的治疗,出院后继续服药1年半,我边工作边吃药。今年3月中旬,我感到头痛,心慌,失眠,四肢无力,突然晕倒两次,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我的身体从110斤,下降到90斤左右,家人多次劝我停薪留职回家养病,但我非常热爱我的工作一直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从不拖后退。直到今年5月公司突然调我回呼叫中心上班,从早上8:30到晚上10:30下班,连续工作10多个小时,中午都要托家里人送饭或买外卖到岗位上吃。原本我就带病坚持工作,现调我回呼叫中心上班更加增加了我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我几乎不能休息,我要求请公休假回家修养几天,公司领导不同意,我又多次找公司领导汇报我的实际情况,无奈之下只能要求参照其他同事办理停薪留职回家养病,公司领导也不同意。既然不同意我停薪留职我请公司把补偿金算给我回家养病,公司领导也不同意。而且公司还给我打旷工,我说我找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他们说:我们是企业,政府管不了!6月5日公司通知我去协商解决,下午3:10到公司,办公室赵宇一会儿说领导不在一会儿说开会,然后我请求要我的劳动合同,办公室人员不给,后一直没有领导和我们见面。6月6日,我又去找办公室请公休假看病并请公司办理停薪留职回家治病,办公室领导不同意仍坚持给我打旷工。我再次要求拿走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他们仍不给,我连续三天去公司请假办理停薪留职回家治病领导都不同意,为什么别人可以停薪留职,到我这里就不能了?6月7日我高烧不退,到县医院检查为化脓性扁桃体炎,医院建议休息5天,我拿着县医院检查证明找公司王总,看到医院诊断书才同意我请年休假5天。我在工作岗位上累病了,公司领导逼我上班,如果不能上班就给我打旷工开除我。6月3日、8日分别致信和电话给市县领导,几天过去了公司没有通知我如何协商解决,无奈之下我只有写信至省长信箱。我现在只有一点小小的诉求,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希望公司领导参照其他同事为我办理停薪留职、保留职工身份,每月应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自己交回公司,由公司代交。 二、如不能办理停薪留职,请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已经连续在公司工作了18年,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补偿给我。经我现在到社保局查询发现公司2006年才开始给我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000年至2005年共计6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办理,请公司为我补买6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立即离开公司,不给公司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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