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十九届二中全会鲜明提出: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如何做到法纪贯通,切实履职呢?笔记认为需要做到以下下几方面: 一是要夯实法规法纪理论知识,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经施行,作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学深、学透、学精,还要加强对《党章》、“四条例两准则”等内容的学习,通过三个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即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案例教学与情景模拟相结合、交流心得与培训测试相结合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法治理念知识更扎实。并同全面从严治党、反腐惩贪、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构建高效、务实、有力的双重监督机制。 二是要培养法治思维理念,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思考方式,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法律素养,培树法治思维,确保学会用好“法”这一利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 三是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建立执纪执法权力一体化运行机制,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运用监察法赋予的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四道“关口”,注重取证的合法性以适应司法机关转换证据的需要。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确保信访、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各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标准,符合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要求。在对案件定性时,要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思维去分析研究判断,既要考虑纪的因素,又要考虑法的内容,做好衔接和配套,准确把握错与非错、错与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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