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抓好纪法贯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时期要求,加强以下要素保障。 一是要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工作人员,是执纪执法的主体,更要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要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要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二是要必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好党纪国法是开展工作的前提。一是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二是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将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履行好双重职责。 三是强化自身素质,强化自我约束。首先要自已自觉遵守法纪,做守规守纪守法的工作人员,打铁必须自身硬;其次在行使权力上要慎重,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防“灯下黑”;再次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监督之下开展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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