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2018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现将经我们会商并报省领导批准下达的2018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0272万元,予以公告。
省级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4000万元)
南充市80万元(其中:阆中市40万元,营山县40万元)
中央和省级扶贫发展资金(479301万元)
南充市39510万元(其中:高坪区3330万元,嘉陵区4143万元,顺庆区614万元,南部县6909万元,营山县5809万元,蓬安县4378万元,仪陇县7418万元,阆中市5013万元,西充县1896万元)
中央和省级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500万元)
南充市200万元(其中:高坪区100万元,蓬安县100万元)
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30000万元)
南充市200万元(其中:营山县100万元,阆中市100万元)
省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资金(1000万元)
南充市200万元(其中:顺庆区15万元,高坪区20万元,嘉陵区20万元,营山县30万元,阆中市30万元,蓬安县30万元,西充县25万元,南部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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