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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诊疗项目报销标准的疑问——《绵阳市医疗服务价格》20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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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1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询问四川人社局和绵阳人社局:
好几年前国家就已经发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但绵阳至今还在用《绵阳市医疗服务价格》2004版(对应国家目录? 版),没有更新发布对接国家2012版的诊疗项目目录。这样造成的问题是:
1、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相比,绵阳2004版诊疗项目种类少、部分诊疗项目缺失、项目分类错误(与国家2012版诊疗项目分类不同),使得很多本来按国家2012 版可以报销的诊疗项目,按绵阳 2004版查不到项目名称、项目分类不同而变成了自费;按国家2012 年版属于三类特殊医用耗材或除外内容,可以单独计费报销的,按绵阳 2004版都变成了自费。
2、现在已经是2018年了,与2004年相比,医疗方法、水平、价格和医疗需求已发生了很大差异,2004版显然已经不适用,在2004版没有出现的医疗手段、器械、耗材,在2012年、2018年早已成为常规治疗手段、器械、和耗材,不是什么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3、四川省成都市2016年4月6日,已经更新发布了《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16版)》,对诊疗项目名称、价格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四川省省本级也是用的该版本文件。很明显,该文件更贴合现在医疗发展状况;
      医保文件是医保政策的载体,应该与时俱进,保持时效性;应该公示,让相关方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从2004年到2012年,再到2018年,14年过去了,为何绵阳市还在用2004 版,什么时候才能更新发布正式医保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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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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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3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询问四川人社局和绵阳人社局:  

     好几年前国家就已经发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但绵阳至今还在用《绵阳市医疗服务价格》2004版(对应国家目录? 版),没有更新发布对接国家2012版的诊疗项目目录。这样造成的问题是:

1、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相比,绵阳2004版诊疗项目种类少、部分诊疗项目缺失、项目分类错误(与国家2012版诊疗项目分类不同),使得很多本来按国家2012 版可以报销的诊疗项目,按绵阳 2004版查不到项目名称、项目分类不同而变成了自费;按国家2012 年版属于三类特殊医用耗材或除外内容,可以单独计费报销的,按绵阳 2004版为非除外内容,都变成了自费

2、现在已经是2018年了,与2004年相比,医疗方法、水平、价格和医疗需求已发生了很大差异,2004版显然已经不适用。在2004版没有出现的医疗手段、器械、耗材,在2012年、2018年早已成为常规治疗手段、器械、和耗材,不是什么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3、四川省成都市2016年4月6日,已经更新发布了《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16版)》,对诊疗项目名称、价格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四川省省本级也是用的该版本文件。很明显,该文件更贴合现在医疗发展状况

       医保文件是医保政策的载体,应该与时俱进,保持时效性;应该公示,让相关方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从2004年到2012年,再到2018年,14年过去了,为何绵阳市还在用2004 版,什么时候才能更新发布正式医保政策文件?


 楼主| 发表于 2018-8-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收费标准逐年提高,今年社保政策文件发布后,还要追缴之前几个月的费用,那为什么付费标准还停留在10几年前?
一是收费,一是付费,一体两面,如果要与时俱进,应该是一起与时俱进。就算收费、付费标准更新有先后,也不至于相差10几年;就算医保政策更新需要时间,十几年也未免太长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8-7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四川省内各市州都采用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疗设施、器械、耗材目录,报销范围、比例标准一致,不要搞的五花八门的。只是各市州,根据本地医疗水平、物价水平,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相应增减

       如:各市州依据《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16版)》目录,制定本市州的《**市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16版)》,其中医疗服务项目就全部照搬用《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16版)》的医疗服务项目,只调整对应项目价格。

        同理,四川省也可以采取同样的方式,直接采用最新版的国家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疗设施、器械、耗材目录,只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进行调整,在整体格局上与国家政策和目录上保持一致。

     这样,
1、不仅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头制作全套目录的时间(各市州只需要调整四川省目录中各诊疗项目的价格,所用时间大大减少,地方物价局定价即可),可以最快地与国家、省医保政策对接,尽快发布地方新版标准;

2、而且全省统一医保标准,减少了省市标准不一、文件上下前后矛盾,标准混乱、歧义差错多的问题,便于四川省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也减少了各市州政府部门管理流程和管理成本;

3、 对于广大患者及其家属,也是有益的,既可尽快享受到国家最新医保政策,又减少了自己查询比对不同医保政策,在政府部门之间来回跑的时间和折磨。


 楼主| 发表于 2018-8-10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和成都都在四川省,

1、一个当前执行的医疗标准 是(2004年版),一个当前执行的医疗标准 是(2016年版),政府工作效率和结果差距为什么这么大?今年是2018年,从2004年到2018年(距离国家2012版标准也过去了6年),十几年的时间够不够地方政府部门修订更新一个医疗标准?

2、成都人社局在网站上公示了当前执行的医疗标准(2016年版),绵阳人社局不公示医疗标准,难道同样为医疗标准,一个不用保密,一个需要保密?国家医疗标准(2012年版)也在国家政府网站上公示,没有说要保密,难道同类国家文件还不如地方文件保密级别要求高?

3、患者作为医疗行业的“消费者”,没有权利知道医疗“消费标准”吗?

4、如果是企业,这样的工作效率、更新速度,面对市场和消费者,早就死了几百遍了。
    绵阳政府部门(人社局、物价局)如果工作忙到十几年也完不成一个医疗标准文件,这个医疗标准文件难度大到十几年也难以完成,是不是可以考虑委托给成都政府部门完成,付些费用即可,也是一个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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