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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张绍雄、李晏琼申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西充县晋城镇建设路352号1幢3单元4楼2号处一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2014047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西府国2008第02637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同时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若有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书面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4231078
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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