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群众: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破旧房屋引起安全隐患的问题 关于雨水流不走的问题。来信者反映位置位于御营坝,御营坝地势低洼,暴雨季节由于地下管网排洪不及时的确容易引起内涝,对此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地制定相关措施,应对暴雨引起的内涝;关于没有人行横道的问题。经我镇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来信者反映的位置是一转角处,的确没有正规的人行道,但有供行人通过的台阶,该问题我镇将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请求处理。 二、关于御营5队集体房屋问题 来信者反映的位置属石塘镇御营社区第五居民小组集体资产。1986年为了让失地农民脱贫增收,御营五社集体出资修建了位于长虹大道南段55-1号至55-14号集体房屋(来信者反映位置)。因政策原因,整个御营村由集体出地、出资修建的房屋都没有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证。1997年修建长虹大道时,该处房屋并没有纳入拆迁范围内,御营5社也未收到相关赔偿款,反映情况不属实。 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若你还有其他疑问,请与石塘镇联系(联系人:彭海东,电话:239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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