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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本人王龙富就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对本人在麻辣社区上发网贴的回复再做一点说明:
2010年以来,我一直在自己承包地和租用的村民赵之明、李美根共6亩地上种植大棚蔬菜,本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前科。
2017年9月初,高新区中和街办新民村委会在原新民2社贴出一张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告示。称本社的地已全部被征用,捡种地村民种植的农作物按每亩500元赔付,但村上一直没有人丈量面积、村民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付。
2017年9月18日,村主任刘文波、中和派出所副所长汪某某带领近100人,轰轰烈烈的将我栽种的已成熟的芹菜、萝卜等蔬菜全部推毁。我为了留下证据,用手机拍照,结果被戴上手铐,带至中和派出所反省,并写悔过书,事后,此事不了了之。
2018年4月8日,村主任刘文波又带领一伙人前往我所在的新民3社“执法”。当时,我正与胞兄王元青在自己搭建的临时住房前喝茶,并没有阻拦“执法”,却被中和街道办综治办一光头吆喝一群特勤“丢翻”,在丢翻的过程中,我头部受伤,鲜血长流。然后,一群人将我押至中和街道办,那光头还强迫我跪下认错,期间,数名工作人员对我拳打脚踢。
回复中称我多次阻拦“执法”,当时刘文波一伙有全程录相。希望能用事实说话,不要信口开河,欺上瞒下。
以上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我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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