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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达赖是个球

26年积怨,村支书殴打群众,政府、公安竟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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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出来说说调查结果。

发表于 2009-10-2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你们就这样吧!强烈要求拆了

发表于 2009-10-2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

发表于 2009-10-25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四川人在东北在2009-10-20 13:07:00的发言:

“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  

“呐喊、呼声、反抗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官僚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

顶!

发表于 2009-10-25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呛!

发表于 2009-10-2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社会不可怕,可怕的是腐败  

      重庆打黑风暴告诉了我们全国人民一个事实,那就是黑社会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甚至那些黑社会在我们红色政府的眼起不过是一些专门欺凌妇孺的婴儿罢了,真的想治理这些黑社会大佬们,其实不过是一夜之间罢了。

          但为什么一夜之间能处理的事情,为什么重庆百姓却盼望了十一年呢?或许我们的重庆百姓在感恩戴德的同时,也许真的应该想想究竟是为什么了?

        或许在中国目前最大的危机,导致最不公平潜规则现象的流行并不是学术腐败,也不是什么教育无能,相反是一种能把腐败延伸到各处的腐败——官场腐败。

        如果说各个行业是人体的全身肢体结构,那么我们可以把中国的官场看成为控制各个肢体活动,包括语言的中枢大脑神经,也就是相当电脑最核心的部分,所以说当前中国发展的许多问题最终根源还是来自官场,也就是我们的监督制度问题。

        或许健全监督制度对于既得利益者来说那并没有什么好处,也就是说净化腐败风气对于官员来说其实并不是太好的事情,特别是对于文强的保护伞这样的官员来说,其实那并不是什么好事情,所以一直以来阻碍中国发展的瓶并不是创造力问题,而是扼杀创造力问题的“官本位”思想。

       新闻说浙江大学一海归博士因为受不了国内学术“官本位”思想的侵蚀,不得不选择自杀,因为在他眼里看来被扼杀了创造力的科研环境,其实对于一个想献身科研的博士来说是可怕的,所以他选择了自杀。讽刺的是他是作为所谓引进1000高校骨干的人才进来国内大学,没有想到他选择了自杀这条路,可以说是可惜也不可惜啊!

      可惜的是读书那么多年,没有做成一番事业,就这样选择自杀;不可惜的是,他生存在这样“官本位”思想注定是无所作为,所以死也也算是干净,一了百了,也算是得以清白死去,至少不用品尝高校的学术腐败。

      当然,我不想把话说得那么毒,特别是对于一个死去的年轻博士来说,我与他素无仇怨,心里多的只是一种对于生命的叹息罢了。但是叹息归叹息,可对于学术环境的改变,其实死是不能解决什么的。

       在“官本位”思想的年代,其实再有才能的钱永健,再怎么样的诺奖高教授也不过是没有人格,没有尊严,书读得多的学术奴才罢了,所以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百姓与其怜悯他人,还不如明哲保身更来得齐全。

         要知道,中国一向不需要什么布鲁诺,也不需要什么“吾爱吾师更爱真理”的大师,毕竟这些人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而整个中国环境就是这样人情,所以我们这些普通不明真相的百姓没有必要为自己没能坚持真理而难过。

         没有办法,这是一个官场腐败扼杀中国创造力的年代,只要我们去看看那些有资格获得诺奖的“中国专家”,不论是统计局的姚总经济师,还是我们的茅草大师傅,看看他们说的各种各样的怪论就不难明白,所以并非是那些专家愚蠢,只不过是他们自我甘心愚蠢罢了。

          其实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百姓再怎么不明白,其实也不难理解这些中国专家为什么那样说,因为在中国一向就有指鹿为马的传统,所以上面命令来谁不那样做,那可能吗?换了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百姓,要真的遇到生存与真理的选择,或许我们不一定会选择真理,因为活着比任何真理都重要,毕竟这个年代人人都不是布鲁诺,倒是一些人是汪精卫的机会可能会多点罢了。

          文强是英雄,这是重庆扫黑之前知道的,事实上文强真的是英雄吗?其实我相信许多人都没有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所以文强是不是英雄,其实那不重要,这跟我们知道官场腐败是扼杀中国创造力的根源一样,其实都不重要。

      可对于一个民族的未来发展前途来说,或许却不一样,所以官场腐败成为扼杀中国创造力的根源,对于我们一个国家,整个民族来说,究竟我们是值得高兴,还是感觉到悲哀呢?或许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百姓又可以洗洗睡睡了,反正不关不明真相的事,那是以后的事。

       不过,在这里我想通了,那就是黑社会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场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讲真话”:

第五:你说的 “住院12天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人流血3个多小时之后疗养的营养费,住院、护理、接受调查等的误工费,住院期间时值农忙造成农业少收、少种的损失,住院、接受调查的车费、电话费、餐费,以及家人上上下下精神损失费等" 好啊,你把每一项的经费列出来啊 怎么不列???流血三小时 说得好厉害。。。医药费、误工费、 你还想把你全家老小精神损失费啥的算上 这坛子里面看帖子的也不注意你提的这些可笑的要求 你自己去问问全中国的派出所 普通的治安案件 几个赔偿了这个的 就算赔 也是双方自行协商的 你要人家赔 也不说个数 就拖起

 

两个人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打,自己腿和肩胛骨上有点红,就治了2800多元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百姓被棍棒乱打,头上2.5公分口子,流血3个多小时,身上这么多伤痕,也才治疗3200元。老百姓提一些相应的要求有错?要是不被打,会有这些事情、这些损失?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论坛

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麻辣社区]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468316

116、117楼

~~~~~~~~第八: 懒得说你了,出烂点子的狗头军师,出来啊 ,我与你战上几回合, 这坛子的喷子们,看所有事情都要喷的人,什么都想管却什么都不是的喷子出来嘛 这几天我等你们来战

 

听你说两句话,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和村支书几兄弟一个屌样。

别人老百姓受欺负了、被打了、有怨言很正常噻。如果你被打了呢?不会换位思考,还尽说瞎话、助纣为虐。你到底调查没有,就在乱吼乱叫。你问问赛金镇医院村支书媳妇的伤势怎么样的?你再问问复兴医院郑高俊的伤又是怎样的?打与被打,伤情一比较久明显了。还有,你去郑家湾村调查一下,村民对该村支书的反应是什么?有很多录音传不上来,没有给你听。发展党员收钱、乱收上交款、收义务兵的广播费.......还有灾后重建资金发放不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办,多了。

郑高俊一个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农民,被打伤后,村里人看都不敢来看,只能偷偷摸摸告诉他去上访、去告;去医院的时候,医生建议他将此情况发布网上请求舆论监督;去县里信访的时候,县信访局的同志也叫他将此情况发布网上,这样他们才会减少“干扰”。可结果还是被干扰了?你知道为什么不?

你叫村支书几兄弟出来说嘛,他们有理没理?

动不动叫拿医学鉴定、拿证据,老百姓自己会搜集,自己都懂,这个事情不早处理了?1983年事件会这么简单地不了了之?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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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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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打五十大板!

第一;亲官难断家务事。

其二:老不像老小不像小

其三:这就是鸡毛蒜皮的事,弄成大事。

现在各地都在修家谱,理家族之事,我看这俩叔子回家关着门对搓了算了。不配为人!

其四:男人与女人吵架打架可想想成什么样子了!

其五:受伤的好像是长辈。这长辈也有欠妥之处。什么事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其六:农村那些耗子眼光。就只看得到人家的那小小事情,常常为一颗菜,一根树。一点小事大骂老娘孩子。我小时见过了。要是我是当官的。治疗费钱二人出各半。治好后每人严重处罚,罚款奖与那些尊老爱幼,好人好事、团结互助之人家。就让他两家光眼看看,看看他们还会不会为一点小事弄成大事。看看他们不团结的后果。

 

 

一听取了一面之词后什么都不知道的乱叫的暴民 也就您的话是一个正常思维的人能说出来的

 

对于这个事情

 

第一:你口口声声要公安机关处罚别人 请问 公安机关是你指挥的么 现在的老百姓经常就是一句 派出所你怎么不去抓人啊 我都说了是他了你怎么不抓啊。

 

第二:如果你有伤 请拿正式的伤情鉴定出来

 

第三: 轻伤法律上也是可以调解的

 

第四: 你有伤就是真实的 别人有伤 有正式发票 就是因为有关系伪造的了对不 你全真教的?

 

第五:你说的 “住院12天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人流血3个多小时之后疗养的营养费,住院、护理、接受调查等的误工费,住院期间时值农忙造成农业少收、少种的损失,住院、接受调查的车费、电话费、餐费,以及家人上上下下精神损失费等" 好啊,你把每一项的经费列出来啊 怎么不列???流血三小时 说得好厉害。。。医药费、误工费、 你还想把你全家老小精神损失费啥的算上 这坛子里面看帖子的也不注意你提的这些可笑的要求 你自己去问问全中国的派出所 普通的治安案件 几个赔偿了这个的 就算赔 也是双方自行协商的 你要人家赔 也不说个数 就拖起

 

第六:本帖 是一个普通农民发的出来的么 背后那些所谓出烂点子的人 哎 悲哀 狗头军师 起不到作用伤心吧

 

第七:9月15日下午,我的家人赶车到仪陇县城,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递送了请愿材料,但一直今无人问津。
  一个纠纷可以上升到这样高的地步 就是因为一口气咽不下 或者赔偿金问题不是么? 那么请问为什么这些单位不理你 是他们不作为?集体不作为??? 错 是你根本提得要求太过分 国家有国家的制度 国家由国家的法律 不是你们一知半解 或者以为现在和谐社会就可以为所欲为 政府都怕你们上访是不 但你这个事情上访政府也是不怕的 政府处理了啊 自己要闹

 

第八: 懒得说你了,出烂点子的狗头军师,出来啊 ,我与你战上几回合, 这坛子的喷子们,看所有事情都要喷的人,什么都想管却什么都不是的喷子出来嘛 这几天我等你们来战







 2009-10-25 2:17:00 本帖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四川新闻网立场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 回到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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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还是组织人到省委信访。

 

无语了,随时抱有这样想法的在特殊时期真的就是个祸害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讲真话”:

 

这个村支书家的狗头军师可能更多。一个党员,应该是一家党员,一点党性都不讲,道德败坏,1983年别人家没有让么?让了。可是最后还是一直被欺负。简直就是人渣,还在那里大讲法律。你要是懂理、懂法,就应该早点劝一劝你的朋友,或许就是你什么家人、亲戚之类。此事要是一开始村支书拿出点认识,敢作敢当,确实比较好处理。受害人家也会考虑到邻居、同族,忍忍、让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1983年,别人就让了嘛,不然,他家还能入党做官?老百姓一天种庄稼、忙农活都搞不赢,谁愿意天天围着心烦的事情耽搁。可是村支书是什么态度,尽打些歪主意,还仗着有两个哥哥做官,欺压百姓,大B拽拽。你可以去村里问问,可以说是怨声载道。他自己做的事情,他心里最清楚,禽兽不如。

也忘你头脑清醒些,讲点良知、讲点道理。不要被人买了还帮着数钱。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6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只讲真话在2009-10-26 0:30:00的发言:

两个人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打,自己腿和肩胛骨上有点红,就治了2800多元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百姓被棍棒乱打,头上2.5公分口子,流血3个多小时,身上这么多伤痕,也才治疗3200元。老百姓提一些相应的要求有错?要是不被打,会有这些事情、这些损失

 

事实就是医药费3200元对么

 

好啊 还有其他的费用一并算出来么 一个60多岁的农民 这么多天的误工费 国家有标准算

 

你提这些要求不关我什么事 但是你提了要求对方不满足你 你就开始说这个部门不对 那个部门不对 拜托 你这个可以去法院啊 去法院告塞 精神损失费 叫法院判

 

在派出所 你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派出所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调解

 

因为差不清楚 你也说了当时 就他们三个人  两家人各执一词 没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所谓的受害者的话了就是一互相你骂我一句我骂你一句 然后双方开打 一方猛一点 一方没那么猛 要是是所谓的受害者打胜了 还会来论坛发帖子么。。哎 自己协商不成 可以派出所调解 派出所两次调解不成功后 可去法院起诉 你们现在没有新的证人证据 也别想派出所能关人 因为目前 从你所述 正常人能看出来就是两个人打架的事情而已 上纲上线干什么  

 

 

      当事人的请求:第一、是对村支书夫妻二人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第二、才是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里:3200元的医疗费,是被村支书夫妻二人殴打的伤的治疗费。期间,当事人因年纪较大、流血过多导致身体较需,经常头晕,医生建议伙食开好点,医院没有用什么营养类补药,都是郑高俊家人在伙食上采取的措施,营养费不应当陪么?郑高俊被打后,在医院住院前期4天,几乎没法走路,医生可作证,后来才慢慢地好起来,她的妻子、女儿专门去医院看护,是不是误工?要是不被打伤,也就不会去东一天、西一天地往镇政府、派出所跑,这期间花的车费、电话费,最终起因还不是村支书夫妻2人打人所致?郑高俊本人被打、家人担忧,特别才被打的当天和其后几天,他本人及其年老的母亲和其他家人,经常悲伤、难过、失眠,心理打击很大,周围邻居嘲笑,是不是精神损失?

 

      再说村支书一家,到处炫耀,说郑高俊他欺负着耍,还给村里人讲,他哥哥给县里某些人打了招呼,事发当天中午也大张旗鼓叫调查的人去家里吃饭、喝酒,这是什么行为?自己讲给村民的,郑高俊的信访材料,县里交给派出所、派出所交给了他。还有最开始,郑高俊写了一份《请求网民监督》的材料公布在“方州论坛”,但是没几天就被删除了。该村支书告诉村里人,这事情,早有人通知他了,他说是他的当副县长的哥哥叫仪陇县委宣传部的熟人删了的。他还说,随便郑高俊一家怎么告、怎么上访,都把他莫法,还威胁说,如果郑高俊起诉他,他及两个哥哥就起诉他诽谤。

    再说村支书媳妇的伤,是发在9月9日早上6点左右,中午还能买菜做饭,郑高俊住院后,村支书去复兴找人“游说”,对方没有答应,晚上回来,第二天就跑赛金镇医院住院,医院的领导和医生都说了,只是大腿和左肩胛骨有点红,就能医出2800元来,后头几天还是应村支书媳妇的要求,输(液)的什么营养品。可耻!!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话四川仪陇论坛: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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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打,自己腿和肩胛骨上有点红,就治了2800多元的医药费,60多岁的老百姓被棍棒乱打,头上2.5公分口子,流血3个多小时,身上这么多伤痕,也才治疗3200元。老百姓提一些相应的要求有错?要是不被打,会有这些事情、这些损失

 

事实就是医药费3200元对么

 

好啊 还有其他的费用一并算出来么 一个60多岁的农民 这么多天的误工费 国家有标准算

 

你提这些要求不关我什么事 但是你提了要求对方不满足你 你就开始说这个部门不对 那个部门不对 拜托 你这个可以去法院啊 去法院告塞 精神损失费 叫法院判

 

在派出所 你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派出所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调解

 

因为差不清楚 你也说了当时 就他们三个人  两家人各执一词 没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所谓的受害者的话了就是一互相你骂我一句我骂你一句 然后双方开打 一方猛一点 一方没那么猛 要是是所谓的受害者打胜了 还会来论坛发帖子么。。哎 自己协商不成 可以派出所调解 派出所两次调解不成功后 可去法院起诉 你们现在没有新的证人证据 也别想派出所能关人 因为目前 从你所述 正常人能看出来就是两个人打架的事情而已 上纲上线干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6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只讲真话2009-10-26 0:30:00的发言:

事实就是医药费3200元对么

 

好啊 还有其他的费用一并算出来么 一个60多岁的农民 这么多天的误工费 国家有标准算

 

你提这些要求不关我什么事 但是你提了要求对方不满足你 你就开始说这个部门不对 那个部门不对 拜托 你这个可以去法院啊 去法院告塞 精神损失费 叫法院判

 

在派出所 你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派出所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调解

 

 

    政府、公安,动不动就叫老百姓:你去找证据来,你去做伤情鉴定,我们调解不了你去法院起诉?这是极其极其不负责任的说法。郑高俊60多岁的老农民,知道怎么搜集证据?他也并不是不想去做伤情鉴定,他问了公安局和医院要好几百元钱;也不是不想去起诉,问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至少要1500元,还有起诉要给法院交。被打伤后,去医院的钱都是到处拼凑的,哪里找钱?你以为现在的老百姓就那么好过啊,土里刨点钱,几趟车费就用了。派出所为什么不能调解?政府不是也还有调解委员会么?是他们工作没有做到位,做的不深入。还有,既然都已经知道是26年积怨,为什么还这么不放在心上,可能只有两种:一是责任心太差;二是偏袒。

 

      再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分析,首先,这是一起殴打他人治安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虽然起因是口角,但违法事实清楚明了:村支书媳妇先和郑高俊吵,村支书鼓动他妻子打人(有人听见),他妻子打郑高俊并和郑高俊抓扯起,然后,村支书来帮他妻子,两人将郑高俊按在地上打。农村人家户互相挨得近,时值农忙,老百姓大部分在家或在田地里劳作,吵了那么久怎么可能没有人听见或看见,至少有人听见。只是派出所、政府去调查的吃饭喝酒后就没有调查了,听双方各执一词就不管,这不是推卸责任?这不是不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只讲真话2009-10-26 0:30:00的发言:

事实就是医药费3200元对么

 

好啊 还有其他的费用一并算出来么 一个60多岁的农民 这么多天的误工费 国家有标准算 

因为差不清楚 你也说了当时 就他们三个人  两家人各执一词 没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所谓的受害者的话了就是一互相你骂我一句我骂你一句 然后双方开打 一方猛一点 一方没那么猛 要是是所谓的受害者打胜了 还会来论坛发帖子么。。哎 自己协商不成 可以派出所调解 派出所两次调解不成功后 可去法院起诉 你们现在没有新的证人证据 也别想派出所能关人 因为目前 从你所述 正常人能看出来就是两个人打架的事情而已 上纲上线干什么  

 

    政府、公安,动不动就叫老百姓:你去找证据来,你去做伤情鉴定,我们调解不了你去法院起诉?这是极其极其不负责任的说法。郑高俊60多岁的老农民,知道怎么搜集证据?他也并不是不想去做伤情鉴定,他问了公安局和医院要好几百元钱;也不是不想去起诉,问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至少要1500元,还有起诉要给法院交。被打伤后,去医院的钱都是到处拼凑的,哪里找钱?你以为现在的老百姓就那么好过啊,土里刨点钱,几趟车费就用了。派出所为什么不能调解?政府不是也还有调解委员会么?是他们工作没有做到位,做的不深入。还有,既然都已经知道是26年积怨,为什么还这么不放在心上,可能只有两种:一是责任心太差;二是偏袒。

 

      再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分析,首先,这是一起殴打他人治安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虽然起因是口角,但违法事实清楚明了:村支书媳妇先和郑高俊吵,村支书鼓动他妻子打人(有人听见),他妻子打郑高俊并和郑高俊抓扯起,然后,村支书来帮他妻子,两人将郑高俊按在地上打。农村人家户互相挨得近,时值农忙,老百姓大部分在家或在田地里劳作,吵了那么久怎么可能没有人听见或看见,至少有人听见。只是派出所、政府去调查的吃饭喝酒后就没有调查了,听双方各执一词就不管,这不是推卸责任?这不是不作为?

发表于 2009-10-2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就我个人的说法,我非常建议以暴制暴,就如当年的杨佳 杨大侠一样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09-10-2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还是学杨佳杨大侠说的,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09-10-26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天明夫妻是否涉及黑恶????????????????

发表于 2009-10-2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em52]

发表于 2009-10-26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发表于 2009-10-26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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