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内江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市湿地保护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以及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保护、分级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协调、分工负责,注重成效、严格考核等五大基本原则。同时,《方案》从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等方面,将湿地保护修复及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
《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14.93万亩,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8.54万亩。其中,市中区(含内江经开区)2.04万亩、东兴区(含内江高新区)3.04万亩、隆昌市1.79万亩、资中县5.46万亩、威远县2.16万亩。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内江城区重点建设小青龙河湿地、谢家河湿地、花萼湿地等城市湿地公园,湿地公园面积0.3万亩,上起新坝大桥、下至天宫堂水电站,已形成了一条步道全线贯通的沱江生态走廊,成为内江市最具特色的滨江湿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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