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四川省平昌县马鞍乡小寨村八社社员王平、贺介文、苟文凌、苏奉、苟于超、苟中强、苟红林、苟江林、苟中安、王述海、贺介君等向您处反应平昌县马鞍乡人民政府,马鞍乡小寨村委渎职、不作为、庸政、懒政等违纪违法行为,望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政策法规调查处理此事。
一情况反应
马鞍乡小寨村八社三叉河道路系机动车辆行驶村道路,20余年来至今没有达到道路路面硬化,仍是泥巴公路,马鞍乡政府、小寨村村委会在人民群众多次反应依照中央政策修整、硬化路面时均答复;这样的一条连接笔山镇至马鞍乡、笔山镇至万源市鹰背乡、覆盖上万村民的道路的路基必须由全体社员集资承担费用,在这20年来多任村委会违规、胡乱行政,迫使每户社员家庭最高的缴纳近四万元修路费,小寨村八社社员已经被迫缴纳修路费的家庭占八成,修路费用缴纳了20年来修一阵停一阵,老百姓的血汗钱花了路确没有修好,老百姓都知道这些费用通过变换方法贪污侵占了,但都让这些贪污发生,心里只想着能把路修好,现在小寨村八社三叉河道路经历大水冲击已基本瘫痪,车辆无法行驶、摩托车、三轮车只能推行,人、牲口行走胆战心惊。
村、乡两级领导直接对社员讲,社员还要继续拿钱,不拿钱就不修路!
三年前村、乡官员信口开河胡乱宣讲中央的政策,主要表现在;a.采用极端暴力的方式冲进社员贺春国家里强制收取修路费,致使年逾七旬的社员贺春国喉部受伤,贺之子从万里之遥赶回讨要说法,引发激烈打斗。b.村委会公开动员、甚至或强迫或威胁社员缴纳修路费用,村委会表面上不接触钱款,但修路承包方必须由村委官员认可,村委会官员主导社员与道路修建承包方以甲方、乙方的合同形式来摆脱纪检或上级部门的查处。c.村委会任意设定修路费的标准,社员无法选择修路费用更为合理的承包方修路,只能被迫接受村官串通好的承包方。d.村委会官员素质极端低下,讲话低俗,张口就来,无党纪国法意识,形成老子为王的工作作风,公开诋毁人民群众依法向上级政府或纪检部门反应修路诉求的法定行为,甚至说天下乌鸦一般黑,纪委就是聋子的耳朵(这样的作风言行请走访社员,附社员电话号码)。
二小寨村八社社员对于政府修路伸手让百姓拿钱的政策提出疑问
1三叉河这条道路通行车辆跨越村、乡各地,人民百姓要自费集资修建基础路面这是政府哪一级的政策?按照村官、乡官员说法,公路是国家的道路老百姓拿钱修基础路面,道路路面硬化由政府出钱,这样的做法是否存在官员贪污了国家的部分修路钱,然后敲诈老百姓缴纳修路钱填补所贪污的款项?全中国以及我地平昌县周边县、市、乡、村、社农村道路、社道路修建全是政府财政全额出资修建,而为什么马鞍乡小寨村八社三叉河村道路要老百姓集资修建?
2平昌县马鞍乡、小寨村八社均是贫困乡贫困村、社,在数年前列为精准扶贫计划,至今还没有脱贫。为什么人民群众生活的道路设施不列入扶贫?对于我社小寨村八社三叉河道路现今仍是瘫痪状态的泥巴路,马鞍乡政府20年来不管,小寨村村委会20年来不管,到底有没有政府来管这事?我社社员无法理解,人民百姓养活共产党党政官员干什么?为什么不为民办实事,国家财力不为人民所用,上级政府能否有所作为?
三请求
1我社社员请求我县人民政府介入查证小寨村八社三叉河道路政府财政投入资金去向。
2我社社员再无经济能力缴纳修路款,请求小寨村八社三叉河道路由政府全额修建基础路基并硬化路面,任何个人,党,政机构不再向老百姓收取任何费用。
3我社社员请求县政府人员前来马鞍乡小寨村八社三叉河实地调查取证与社员群众接触了解实情。
我社社员充分尊重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职能,有信心看到县人民政府能处理好此事,我们社员群众也将依照法律之规定逐级信访、反应诉求,直到诉求得到解决。
期待书面或电话答复
此致!
2018年9月1日
特别说明;根据小寨村八社如下社员共同许可,同意而行文并上书。
附,小寨村八社社员签名目录
附 马鞍乡小寨村八社在外务工社员通信目录(供各方调查取证) 苟文凌 188 2078 5548 贺介文 135 3871 2188 苟江林 136 8254 2881 苏 江 150 6012 3427 王怀平 152 2889 5565 贺介礼 135 2869 4043 王述海 135 3343 6768 苟于斌 139 2291 8681 王 平 138 2324 6993 苟红林 139 2999 2592 苏 奉 136 7827 6932 魏 巍 136 2231 0301 苟于超 181 0908 2279 王 敏 134 3424 5825 苟中文 176 0827 5919 贺 君 135 5149 6788 苟中安 136 2385 3213
附,小寨村八社三叉河道路路况图片
附,小寨村八社三叉河道路路况视频 https://pan.baidu.com/s/1ew3PlsOCx3L6QrmUU-Gt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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