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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塔水张秀春

[群众呼声] “凭 良 知 就 能 明 断 是 非” 的 错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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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之久一直无动于终。为此申请人特申请监督法院,依法尽快执行,保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8-9-22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8 09:33
真凭实据!请别删贴,感恩感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依法启动院长的职责,依法启动院长发现本院生效判决确有冤假错案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楼主| 发表于 2018-9-22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8 09:33
真凭实据!请别删贴,感恩感德!

渴望法律规定的确实贯彻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18-9-2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8 09:33
真凭实据!请别删贴,感恩感德!

2018年3月18日,维权公民张秀春见着了安州区法院院长任尚远,任院长当及指定了专委李锐锋复查2014安民初字1570号返还房屋案,可是,法院以偷藏公民房产证的不法官员的伪证《九九年购房缴费情况统计》,胡说此统计蔡凌华一行里的已领房产证5个字是张秀春所写,要做鉴定..(续后)

 楼主| 发表于 2018-9-22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秀春按规定在法院的名册上选了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又按鉴定所的要求,向法院递交了2001年的日记10页作鉴定对比,可是该鉴定所确以被告和法院认为张秀春的日记没有第三方存有为由终止鉴定也相当于终止了复查案件。在张秀春的抗议下,8月22日在法院重新选了四川旭日司法鉴定所。(续后)

 楼主| 发表于 2018-9-2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2 20:41
张秀春按规定在法院的名册上选了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又按鉴定所的要求,向法院递交了2001年的日记10页作 ...

9月19日,张秀春给该鉴定所打电话询问为什么还不收取鉴定费做字痕鉴定,该老师回答退回去了不他们做不了,难怪专委李锐锋不接张秀春的电话.....。安州区法院!你们为什么千方百计保护违法分子侵害群众身边的利益?公信何在?公平何在?公正何在?公道何在?天理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8-9-2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8 09:33
真凭实据!请别删贴,感恩感德!

一想起法治中国,确无处伸冤,不法官员逍遥法外,心中堵着一口气 ....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不是错案或冤案?我们只要看事实,就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 戊戌年中秋夜行吟  黄叶孤零瓣飘飞,秋雨滴嗒暮夜怅; 连怨沉冤嚎九州,我为诸君倍感伤; 踱来划去且行吟,八方妖孽何恣狂; 阴风凄惨月不圆,伤心血泪毋相忘。  孟之飞戊戌年中秋月夜于锦江河畔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8 09:33
真凭实据!请别删贴,感恩感德!

依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信访工作办法》之规定: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防止程序空转,凡是有错误的案件必须依法纠正,凡是有瑕疵的案件都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18-9-28 1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а

 楼主| 发表于 2018-9-30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摘;廉洁奉公不当贪官,秉公办事不当昏官,勤政务实不当懒官,团结奋斗不当佞官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22 13:2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依法 ...

不法官员及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官僚夺去了受不法官员之害的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和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齐心协力,一致呼吁中央常委不能任由司法继续腐败下去,腐败害民害国忘党,大家要为国家党的命运和民族的利益齐声呐喊!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8 09:33
真凭实据!请别删贴,感恩感德!

对一目了然的冤假错案放任不管,是否在犯了包庇罪,或者是共同在犯罪⋯⋯明明白白的冤假错案,拖延不解决,是对人民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18-10-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法律和政策没有规定“枉法裁判是冤假错案的”丹衣铁卷”、是枉法法官的”铁帽子”,司法腐败我就一定反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8-10-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8 09:33
真凭实据!请别删贴,感恩感德!

没决心把“不作为”严格为渎职且可诉诸法律,“不作为”永远泛滥无忌!

 楼主| 发表于 2018-10-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11 17:49
法院有错不想纠正...民的房子啊!民辛苦大半辈子的合法房子啊!民的命啊!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们啊!你们 ...

如果人民群众的揭发腐败的人员,国家受理的部门长期没有回复,人民对政府的希望会变为更加的失望。

 楼主| 发表于 2018-10-9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8-9-13 11:24
如此腐败的公检法、何时才能公平公正???

多行不义必自毙,物极必反盛极必衰,这都是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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