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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娃娃长江踩水溺亡 同行唯一成年人担15%责任 赔了8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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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03
这是什么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06
我觉得陈某太冤,法院不该判赔。别人的孩子在自己的身边发生了不可抗逆的意外就要赔,那以后见到孩子都只有拒之千里了,这样就失去了人与人之间的凝聚力,如果能救人家肯定会尽力的。国家的法律也有疏漏,跟正防卫一样的模棱两可,对错就在法院的一念之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08
以后孩子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朋友了,因为家长不允许一起玩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08
我即将成年,这给了我一个教训,也可以说是一个成人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10
死的那个是法官亲戚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10
江里游泳的人也有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10
我觉得吧,成年人陪同理应尽到监护责任,小孩子下水要嘛做好安全措施,要嘛不让下水,如果非要去那种,就应该电话告知家属说小孩不听话管不住,然后让家属叫回去,或者和其他人准备离开的样子,让小孩感觉掉队一同离开,法院这个判决是公正的。毕竟只承担了百分之15的责任。广大网友,应该引以为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25
说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29
法律层面没错,道德层面不支持。良心不接受这个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29
世人要汲取教训,不要伙同孩子到堰塘,水库,江边浅水区域玩耍戏水,万一要去至少有三人,其中一个要去,另外两个制止不要他去,他要犟脾气去出了事,还有一个证人,只有两个人那就有口难辩,家长应该管好自己的孩子,警示牌提醒不准到江边玩耍,难道家长就不知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31
这种事肯定是家长同意才让别人帮你带。请问没出问题,还好出了问题就叫别人赔偿。像这种问题还有谁敢帮别人带孩子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32
好贵的葬礼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35
河道管理也该负责啊,修这个踩水步道的也该负责,公园管理也该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38
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43
嗨   现在这个社会真他妈的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48
这社会好人难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49
可能死者法院有熟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50
说得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53
给后面的人是一种警告,带娃一定要小心!这种好事尽量少做为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2:54
很好,不要带别人娃耍,这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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