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相关部门对周女士霸坐行为的处罚:200元罚款+180天(约六个月)无法购买火车票。
破坏了公众秩序,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最后两百块钱就把事情了结了。
试问,罚了这两百块,该女子就会改过自新,下次绝不再犯吗?
她有没有可能从中尝到甜头,认为自己下次还可以继续,说不定遇到好欺负的老实人,又能坐到自己想坐的位置,反正大不了就罚200块钱嘛!
季羡林先生有段话说得好: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而且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我所观察的那些坏人,几十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我想给他们辩护都找不出词儿来。
别指望一个不讲道德自私自利的人会改过自新,他们早就卸下了规则和道德的“包袱”,四处享受自己的“美好生活”。如果处罚不够重,没有真正的疼过,他们还是会四处碾压那些讲道德,有良知的人。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讲到:“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制度不够狠,社会就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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