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这既是党中央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与强烈要求。基层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是要提高思想意识,增强使命担当。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立足职能职责,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当好党的忠诚卫士,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 二是要依法依纪办事,强化执纪效果。针对不同执纪对象,采取灵活管用的执纪方式,用好党纪法规赋予的谈话提醒、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执纪手段。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确保突出黑恶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要抓好纪法衔接,强化案件查办。要健全扫黑除恶执纪监督问责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黑恶犯罪现象和行为。通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从严制裁、以案释法,发挥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的引导作用,从而实现扫黑除恶执纪审查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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