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 关于通江县农村危房改造的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有关部门”一贴的回复
“@李哥-” 网友您好:
关于您在麻辣论坛上咨询通江县农村危房改造的问题,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通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解答如下:
一、对象确定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各乡镇根据住房安全达标认定(或鉴定)结果,从上报给县住建局、县扶贫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四个部门的农村存量危房台帐中选取。已经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中央和省建房补助政策的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已确定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对象也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各乡镇按照先“四类对象”后一般对象、先贫困户后非贫困户的顺序组织实施。
二、改造方式
先规划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策制定改造规划的制度,由乡镇与农户共同制定改造规划,填制《农村危旧房改造一户一策规划表》,在规划中确定除险加固、功能完善、环境改造的具体内容、具体标准、预算费用、筹资方式等,保障危房改造符合政策、符合实际情况,满足农户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由改造对象户自建,但须委托持证农村建筑工匠承建,且须签订施工合同、质量安全责任书。改造对象户自建确有困难,或者改造对象户书面同意,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改造,但须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且须签订施工合同、质量安全责任书。
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三、危房改造的内容和标准
重点是除险与加固维修,同时按照“提升农房安全性的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及农户生产生活需要,实施建筑节能、建筑风貌、厕改厨改及其他宜居性和室内外环境改造,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要求,同步实施厨改、厕改、圈舍改造,室内地坪硬化、墙面刷白、破损门窗修理等室内改造,庭园改土整形、阴阳沟整理等环境改造,具备安全饮用水、卫生厨房、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厨改的标准是瓷面灶、卫生厨房,厕改的标准是水冲式卫生厕所,圈舍改造的标准是人畜分离即可。
四、补助标准
根据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8﹞244号),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2万元/户测算到乡镇,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省级相关政策及一户一策规划,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当地实际,在任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确定,可在本乡镇内各村间平衡。改造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超额部分由改造对象农户采取现金、供料折资、投劳折资等方式筹集并负担。
五、实施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农户自愿向村委会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样表附后),并提供身份和房屋有关信息材料。
(二)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审核。乡镇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核查符合条件的,公示后分批次报县住建局审批。
(四)审批。县住建局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在复核抽查的基础上,完成审批工作。
(五)验收。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负责指导农户、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填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样表附后)。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乡镇责令限时整改。
(六)拨付。对自建的改造户,县财政部门要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或者通过乡镇财政所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帐户。具体程序是:乡镇以一个村为一个批次,以分户验收表作依据和附件资料,统一向县住建局、财政局书面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住建局受理后采取现场抽查方式在20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合格的,签署意见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10内拨付资金;复核不合格的,通知乡镇组织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对乡镇组织实施改造的,在已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一户一策规划、征得农户书面同意、已经签订施工协议的前提下,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七)挂牌。在改造完成后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县住建局规定式样的“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感谢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县住建局危改办咨询,联系电话:0827—7118027.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