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灯光,白天的时候,我也喜欢在房间中开着大灯。
也许我的心在黑夜里太久了,出不来了,在黑夜中,我见到了什么是永恒,我仿佛也依恋上了黑夜。
也许那可以被称为诗人的黑夜,也可以被称为永恒失恋者的黑夜,人与人多么的相似啊,可是大家都很孤独。很多人可能只能体会到孤独的最初形态,然而又通过喝酒,泡吧,游戏等事情把它无聊化了。
虽然我在白昼,但是我的心依旧在黑夜中,我可以体会到白昼的光明,但是是从智慧上体验的,而我的灵魂不愿意过多的涉入,因为一旦我全然进入了白昼,那么接下来的就是昼夜更替,花谢花开,春夏秋冬,悲欢离合。
况且,我不就是我的魂么,是的在黑夜泡久了,已经是黑夜的灵魂了。
但是我不是哥特,我只是睡莲,对于黑夜的理解,我不认为是哥特式的,而认为是受了诅咒的王子吧。
但这诅咒亘古存在,由失恋通往永夜,进而发现艺术的相伴。
所以当我一开灯的时候,我是多么的畅快啊,这亘古的意象,要在太阳之前,是的,恰巧又迎合了人类需要灯塔这样的寓意,于是乎,小说,艺术,戏剧,这些对于我来说,是现实的。
会有人问我:你喜欢最深的是初恋吗?不是的,我喜欢最深的是我心中最爱的那个人,但是初恋不是喜欢最深的,却是最深的。
又变成符号了。
我在美丽的灯光下,贪婪地享受灯光给与的安慰,抚摸。这种光明是旁边的白昼无非给我的啊,哪怕外面的光明再大,超过了我的大桔灯。
我想,我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来享用这灯火的呢,是的,我在吃光,吃光哪。
初恋,永夜,哲思与艺术,最终变成了一幅画,是真的不是比喻。
这橘色的灯光是多美啊,它明亮,温和,永远不会像白天离我而去。
是的,我已经看见了夜晚的白天,夜晚的白天同样明亮,同样光明。
它是白天的涉入吧,那这是现实意义上的,重要的是:它是我当年那个白天沉下去之后,再也没有升黎明的夜晚。
从此在白天,我看得见日夜同在。
从此在夜晚,我那永恒的船上,你是明月伴我轻舞。你是天地用我的魂,为我模拟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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