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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8-10-29 15:28 你一说小便宜倒是提醒大家了。 谁喜欢贪小便宜?你们蚊子腿上刮油的,能让别人贪到什么小便宜哇?人家想贪 ...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8-10-29 15:38 专门开贴来说这事,定很重要。来,说吧。
怪熟叔 发表于 2018-10-29 15:40 这位太太和人社局这么熟悉! 什么资料都可以让主人泄密给你! 以你的本事要到向雄手上账目秒秒钟的事情 ...
怪熟叔 发表于 2018-10-29 15:44 你不是很清楚!不然你还来此地无银三百两哇?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8-10-29 15:53 你现在有意想撇开你是人社局走狗小王的形象,已经晚了。 你都有前科记载,维护腐官的本性不会变。 哪怕 ...
怪熟叔 发表于 2018-10-29 15:37 活着为了见证!到处都可以看到你呀! 我发一个故事启发大家!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8-10-29 15:56 你是人社局的一条走狗,你走哪里,我这打狗棍就打到哪里, 直到打到你变回原形为止。 你要想挽回形象吗 ...
怪熟叔 发表于 2018-10-29 15:56 当然改变不了陈华2018-10-18和2018-10-15早退的事实! 你一天在帖子下面声东击西的模糊重点! 网又可不 ...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8-10-29 15:59 陈某早退,你说是事实就是事实? 你是法官还是吕鑫? 拍几张照片能证明啥?
怪熟叔 发表于 2018-10-29 15:57 当然改变不了陈华2018-10-18和2018-10-15早退的事实!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8-10-29 16:13 即使陈某早退、无故、旷工、吃拿卡要、贪赃枉法、杀人掠货等等, 能改变得了吕鑫等人违法违纪的事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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