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时必须在相应位置留出相应必要的休闲娱乐场地 在看了“男人劝广场舞大妈被气死 妻子欲起诉找不到被告人”后,联想到了过去在成都所见证因广场舞所引发激烈纷争不断的很多情景。一些跳广场舞的人们确实太霸道,一些生活富裕的人们,完全是把自己跳广场舞的娱乐权利,建立在了贫穷的人们的痛苦之上。 其实,长期多年以来,各地因广场舞所引发激烈纷争的很多新闻一直未曾间断,从交涉和投诉无果,到互骂互殴逐步升级为砸砖头、鸣枪、放藏獒、泼粪等冲突。究其根源,就是一些生活富裕起来的人们,有跳广场舞的娱乐需求,但是过去没有为他(她)们留下适当的娱乐场地空间。 如今由于生活富裕起来的人们越来越多,跳广场舞需要的娱乐场地也就越来越多了。其实,跳广场舞锻炼,也是未来发展全民强身健体的迫切需要。 为了做到既能满足越来越多的跳广场舞锻炼娱乐健身的需求,又不影响住户室内休息和穷人谋生。为此,特向政府和开发商建议如下: 一、新建小区时,必须在小区内相应位置留出相应必要的跳广场舞锻炼的休闲娱乐场地; 二、在新建小区时,在小区与小区之间事先规划出相应位置,作为跳广场舞锻炼的公共休闲娱乐场地; 三、必须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出台规范广场舞的法规,比如明确禁止夜间(晚上10时至次日早晨6时)不得在影响居民休息、学生学习的住宅小区、有住校生的学校、广场等区域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等活动; 四、其实,严重影响困扰居民休息、学生学习的激烈纷争的,不光是广场舞,还有夜市摊贩和夜总会、歌舞厅等夜间经营行为,也必须明确禁止夜间(晚上11时至次日早晨6时)不得在影响居民休息、学生学习的住宅小区、有住校生的学校、广场等区域开展餐饮和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等营业活动; 五、至于对“男人劝广场舞大妈被气死 妻子欲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不幸遭遇,建议中央政府和湖南省政府,应责成长沙县政府给予死者家属相应的补偿,以慰藉受伤家庭的心灵。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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