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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守在其家门凌晨1点才离开[已回复]
成都一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守在其家门凌晨1点才离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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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0:02
小区公共空间应该属于业主授予,物业堵在门口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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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0:06
物业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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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0:07
个人认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不能分两回事 都是一体制 业主有权拒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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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0:08
不要脸,简直是抢钱。也是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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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0:10
我是仁寿县县城世纪豪庭TCC的居民,因为我们小区存在好多问题,特别是电梯,经常关人在里面,还经常很久都修不起,还有停电就无法使用……找物管,物管喊我们找开发商。今年我们小区好多业主也不交物管费了,我也只好说找开发商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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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1:01
赶走物业公司,自己小区选物业代表是好是坏自己知道,同时小区自己成立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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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1:09
物业说的就是霸王条款!要我说啊,根源在法律不够完善,没有实实在在的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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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1:54
物业公司在配套没有完善前,就不该接受此小区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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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3:55
小区掉了车,可以找物业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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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5:11
霸道!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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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6:24
公共空间业主是出钱买了的,与你物管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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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6:33
只要住进小区就该交,如果大家都不交,小区会是什么样子,大家都该清楚,其它事情应该协商解决,不能因为个别人而打扰整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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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6:36
我说就该把物业取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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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6:55
物业公司堵在别人家门口吃东西吵闹应该属于是破坏公共卫生和夜间扰民行为。应该受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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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7:02
按开发商的约定,如果情况属实,物业是错的,为什么,物业在验收时为什么不按要业主要求验收,那么,开发商没有问题,物业为什么与开发商会接收,一年的物业费,这是开发商与物业是一义个骗局,给业主的一个套,以物业转移话题,责任推给业主,想合理合法,还好,业主白先生是业主的守法者,自己的权利,自己保护,下次直接报警,物业是没有权利在楼层公区那样催费的,楼层公区,楼梯,电梯,及绿化公区,地下停车场属于,小区共同业主所有。物业有专业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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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8:03
配套设施为开发责任,产品出厂就有缺陷,应该寻找厂家,也就是开发商。物业是做后期服务的,靠服务付出收物管费维持基本的运作。投入对物业来是,负担不说,也不是物业责任。不要总认为物业只是收物管费,他们做了政府服务的最后一个环节,所有政府部门有政策传达,安排都是物业人在承担,如果所有小区都没有物业,让社区来管,相信专业人做专业事将成为一个传说。物业多给开发反馈业主的意见,相互理解才是和谐社会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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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8:05
物业也不容易,业主可提意见要求开发商整改,开发商也该出面沟通,不能当缩头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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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8:10
这种物管和黑社会没区别,太没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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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8:14
业主家门口属于公共地带,但是它属于业主的公共地带,是业主缴了公摊面积的,它本质上应该属于业主财产的一部分,只是业主不能把它私用,但是物业也不能把它用作服务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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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8:19
物业要搞清楚,小区的每一平方都是业主的,不信就把小区每一户的公摊拿出来算,很多小区业主的公摊应该都超出了地面面积的,物业居然有脸说是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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