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不足百米,她却走了将近四个小时。11月20日晚,蓬安兰女士在相如镇平安街肋骨断掉三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这个新闻对于我来说不是新闻,作为兰女士的邻居,我一大早就知道了。不过直到晚上,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在自媒体“蓬安”发蓬安论坛上这个贴子后面有人跟贴说:找到肇事者就按程序赔偿嘛,还说是”蓬安在编“。
这不是编,事件本身具有其新闻特性。这种”编“法是不错的,也让普通事件具有了可读性。
疑问三点,也是伤者家属和我们这些关心她的邻居担心的:
一是夜晚走路,无缘无故肋骨断三根,本人却不知为何,家属不清楚,当天晚上无感,二天才到医院检查,结果很严重。
二是本人撞晕,不知道当时情况,连是否是被撞都不清楚。是自己摔还是被撞,不清楚。
三是恰好没有摄像头,如果是车辆肇事事故,也不好认定。
这都是问题。
那大家也许会反问:如果是车撞的,那个时段只有那么多车,天网找到不就得了。
如果是没牌的车或摩托呢,亦或找到人家不认呢。
如果逐一查对,抽丝剥茧,不仅是需要时间,也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
受伤者不清楚,肇事者不承认,如果时间过久,痕迹或越来越少的,就更困难。
这个事情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当然是听说,肇事人不承认,JC调查了一些时间,叫家属自己也配合收集证据。
当然,只是听说。也如”蓬安“的帖子中:“交警打电话告诉我说,已经找到肇事者了”这句话是通过伤者家属的口吻说出来的,不是定性之说。这样的手法是稳妥的。
通过调查了解到的旁人之口描述事件,比自己定性或揣摩,要客观、理智、稳妥些。
如果这样写一句话新闻”平安街不平安:兰女士走路过200米平安街花四小时,跌跌撞撞回家,后发现肋骨断了三根,原来被车辆撞伤“,这不妥当。
也许一二句话就能说清楚的,通过第三人称叙述,用了几百字。但这处理方式是不错的。既有故事性,又比较稳当。不能代表执法机关定性,并且信息和细节也不能太清楚,否则会影响警C办案。
不过听说肇事者出现了,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科技再发达,人心也不能丢掉高贵。
人性的进化,有时比科技的进化更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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