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不足百米,她却走了将近四个小时。11月20日晚,蓬安兰女士在相如镇平安街肋骨断掉三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这个新闻对于我来说不是新闻,作为兰女士的邻居,我一大早就知道了。不过直到晚上,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在自媒体“蓬安”发蓬安论坛上这个贴子后面有人跟贴说:找到肇事者就按程序赔偿嘛,还说是”蓬安在编“。 
     这不是编,事件本身具有其新闻特性。这种”编“法是不错的,也让普通事件具有了可读性。
      
     疑问三点,也是伤者家属和我们这些关心她的邻居担心的: 
     一是夜晚走路,无缘无故肋骨断三根,本人却不知为何,家属不清楚,当天晚上无感,二天才到医院检查,结果很严重。 
     二是本人撞晕,不知道当时情况,连是否是被撞都不清楚。是自己摔还是被撞,不清楚。 
     三是恰好没有摄像头,如果是车辆肇事事故,也不好认定。 
     这都是问题。 
     那大家也许会反问:如果是车撞的,那个时段只有那么多车,天网找到不就得了。 
     如果是没牌的车或摩托呢,亦或找到人家不认呢。 
     如果逐一查对,抽丝剥茧,不仅是需要时间,也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 
     受伤者不清楚,肇事者不承认,如果时间过久,痕迹或越来越少的,就更困难。 
     这个事情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当然是听说,肇事人不承认,JC调查了一些时间,叫家属自己也配合收集证据。 
     当然,只是听说。也如”蓬安“的帖子中:“交警打电话告诉我说,已经找到肇事者了”这句话是通过伤者家属的口吻说出来的,不是定性之说。这样的手法是稳妥的。 
     通过调查了解到的旁人之口描述事件,比自己定性或揣摩,要客观、理智、稳妥些。 
     如果这样写一句话新闻”平安街不平安:兰女士走路过200米平安街花四小时,跌跌撞撞回家,后发现肋骨断了三根,原来被车辆撞伤“,这不妥当。 
     也许一二句话就能说清楚的,通过第三人称叙述,用了几百字。但这处理方式是不错的。既有故事性,又比较稳当。不能代表执法机关定性,并且信息和细节也不能太清楚,否则会影响警C办案。 
     不过听说肇事者出现了,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科技再发达,人心也不能丢掉高贵。 
     人性的进化,有时比科技的进化更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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