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壮年被解聘 法援温情藉保安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了关系民生的6名保安与内江某酒店劳动争议纠纷案,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7万余元,确保了社会稳定。 江某等6人于2016年8月、9月先后到内江某酒店保安部工作。在工作期间,该酒店未为原告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2018年5月4日,该酒店通知江某等人不上班,解除了劳动合同,还拖欠着部分人数月工资。江某等人在该酒店工作的连续工龄1年8个月,但因该酒店未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原告无法进行失业登记,无法领取应有的3个月失业保险金。经人介绍,壮年失业的江某等人到内江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迅速开启职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市中区白马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高建超承办该案。高建超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仔细梳理证据材料,制定有利于当事人的维权方案。在2018年5月28日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后,高建超代表当事人立即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8月8日,在法官、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酒店支付江某等人未缴纳失业保险损失、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共计 6.78万元。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载明此款于2018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一半,剩余一半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2018年11月29日,在援助中心例行回访中,江某等人对援助结果感到满意,对援助中心和办案人员深表感谢。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是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一贯的服务理念。今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依法履职,做细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幸福美丽中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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