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派驻机构扛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符合党章要求,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而派驻监督本质就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既要实现党内政治监督全覆盖,又要履职好纪检监察,把党纪国法合力执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实施到位,要让群众知晓拥护,又要主动作为,履职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做起: 一是要善于作为,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让自己的眼睛更亮,思维更清晰,综合知识结构更完善,具有从细节发现异常的能力,提升“探头”作用;提升使命感和初心观,实现敬业爱岗,更要强化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豪情,不怕困难,甘做打虎拍蝇主力军,干出前哨的业绩。 二是通过制度的完善,组织的完毕,思想的提升,纪律的严守,执行的公正,监督的阳光,各级联动,党群的互动,派驻监督全覆盖一定能发货好,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更能充分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在党和人民面前展现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为努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当好纪律保障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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