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派驻监督要实现好全覆盖的党内政治监督,又要履职好纪检监察,把党纪国法合力执行,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实施到位,要让群众知晓拥护,又要主动作为,履职监督,打破过去那种“老好人”、“ 派而不督,驻而不察”,仅仅体现个岗位,“挂羊肉卖狗肉”,“三转”落实不力,“在哪里护哪里,维护一团和气”的旧习。 一是职责定位,把握“派”与“驻”的关系,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范围、充分利用“派驻”优势,履行好监督职责。二是在工作中,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结合。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三是把握“学”与“教”的关系。发挥派驻优势,将上级要求及精神及时传达到派驻单位职工,把监督的关口向前移动,实现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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