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对多起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包括德昌、会理、昭觉)
铲除黑恶势力 共建和谐家园
2018年12月19日,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对“4·17”孙科等人涉黑案依法向德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数多达21人,实施犯罪15起,自立案侦查以来受到省检察院和州检察院扫黑办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四川省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 2018年10月15日,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关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认真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州院抽调员额检察官加强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多次到德昌县院进行案件指导。审查中,严格依照证据的三性,围绕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并多次与德昌县公安局就该案事实、证据、个案性质进行会商;数次向上级检察业务部门、扫黑办进行汇报,力争做到依法、准确打击犯罪。经审查,该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保险诈骗罪等多个罪名。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全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定决心,增强战斗力,提高执行力,对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快捕、快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步推进。
扫黑除恶再推进,不获全胜不收兵 2018年12月27日,德昌县检察院对“4·02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向德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涉案人员较多,德昌县检察院干警高度重视,从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到受理案件、仔细审阅案件材料,再到分析案情、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每个环节都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以及法律适用关。经审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黄某某为首,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德昌县城及周边城镇多次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4·02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系列涉黑涉恶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表明了检察机关对铲除黑恶毒瘤,稳定社会秩序的坚定决心、为老百姓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的充足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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