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震惊全国的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经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扣扣被判处死刑。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源于其中的“复仇杀人”,我认为这是一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是一个值得深刻反思的问题。 “以暴制暴”是对法律的无知和无视,常常会引发令人唏嘘和痛恨的后果。那么,当暴力事件不幸出现了,除了法律公平正义的惩罚,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心理疏导和关怀也同样重要。就如张扣扣一案,他复仇的起因是二十多年前其母被故意伤害致死,那时他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目睹这样的惨剧发生,其心理阴影是旁人不能感同身受的,假若张扣扣能够及时得到心理疏导,生活上也能得到帮助,也许就没有如今的惨案了。现在国家还没有完善心理疏导的法治基础,希望以后能多一些公益、专业的心理疏导组织,对被害人群施以人文关怀、全时段动态疏导和司法心理救助等具体措施,以化解被害人亲属的异化心理所,促进社会和谐。 此类暴力行为的发生也有施暴者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普法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在偏远地区、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依然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只有“法之信仰大于天”,少一些感性认识,多一些法律思维,少一些鲁莽行为,多一些程序观念,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人承担起责任,学法守法普法,同时给出更多的社会关爱,这样才能避免此类以暴制暴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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