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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难道有关部门就不能回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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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巴中市通江县的熊医生于2019年1月2日发帖[群众呼声-问政四川] 问:巴中市政法委,巴中市纪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巴中市人民检察;反映:巴中市中级法院自1997年至2004年期间大量的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没有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全都是由院长决定,审判委员会通过就交付执行了;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成员,庭长,办案法官们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事实根据是巴中市中级法院2003年作出的(2002)巴市刑一终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判熊医生非法行医犯罪,就是适用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没有层报最高法院核准就交付执行了。熊医生于2004年出狱后申诉才知道,立马要求巴中市中级法院依法将案件层报最高法院核准,巴中市中级法院法官回答:“你要特殊些,对你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还要给你层报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我们就层报最高法院核准,你要不要嘛?巴中市所有的特殊减轻处罚案件全都是由院长决定,审判委员会通过就交付执行了,这么多来检察、政法委、人大都认可了无任何异议,就算是政法委书记签字同意把你这一案层报最高法院核准,都是卵的,法院都不可能执行。”时至今日,巴中市中级法院确实也没有依照刑法的明文规定,将特殊减轻案层报最高法院核准。2011年经四川省高级法院指令对熊医生案再审后,查明不仅特殊减轻没有层报最高法院核准,交付执行的判决没有生效,属于非法执行,而且原判非法行医犯罪根本就不能成立,(熊医生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不是非法行医犯罪主体),然巴中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11月29日作出(2011)巴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却变更起诉罪名改判熊医生医疗事故犯罪;(不仅再审变更起诉罪名于法无据,而且无证据证明熊医生的行为与案中死者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医疗事故犯罪时已经超过追诉时效7年,依法应当终止审理或者作出无罪判决)。熊医生公开发帖向巴中市政法委,巴中市纪委、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巴中市人民检察如实反映巴中市中级法院长达7年之久特殊减轻没有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的问题,但至今却不见任何回复。这就奇了怪了,巴中市中级法院如此公开徇私枉法,到底谁是它们的保护伞呢?那么多没有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的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难道都是领导们的亲戚,关系户吗?


科普一下: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巴中市中级法院以国家暴力机关的方式非法敛财,长达7年之久那么多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没有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难道有关部门就不能回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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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标题是版主给改的,原标题没有这么温柔
我就不明白了,巴中市中级法院自1997年至2004年7年时间那么多没有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的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难道都是管法院的领导们的亲戚,关系户吗?

发表于 2019-1-2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失职还是同流合污,各自清楚;

发表于 2019-1-2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你是网红了
发表于 2019-1-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不管有理无理,有官部门还是要出来回应一下,还广大网友一个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1997年到2004年7年时间巴中那么多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没有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直接将未生效的判决交付执行了事,虽然法院院长、法官收钱后为人办事在情理之中,犯罪分子花钱免去应受的刑罚也在情理之中,但你们可想过那些受害人的感受?政法委、纪委、人大、检察院化纳税人的钱却不履行监督职责是不是失职?你们这样做是不是显得巴中太黑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幻想巴中还可能有公道和正义


  巴中市中级法院虽然打的牌子是国家司法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行使国家权力,依法审判案件的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审判。但实际上巴中市中级法院信奉的是:一家独大,我行我素;他们把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审判中的法曲解认为法院,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装对是,共产党该依照法院的想法执政,国家该依照法院的想法来治国,审判案件就是依照法官的想法审判;一句话:在巴中市中级法院院长及法官眼里,法院就是法,法官就是法,法就是法院,法就是法官,我就是法,法就是我,违背我的意志就是违法,符合我的意志就是合法。

  居住在巴中这个乱世的公民,时刻都要提心吊胆地关心自己的安危冷暖,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要幻想巴中还可能有公道和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还有公道和正义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被封口了还是哑巴了?

发表于 2019-1-2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发表于 2019-1-22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美国抓捕及引渡孟晚舟没有足够的证据;打脸法治国家称号,那么中国这样的法治国家就已经没脸可打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还有天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寄望于巴中市中级法院改错,无异于白日做梦。政法委及法律监督机关别忘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别害怕履行工作职责。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敢不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的法院,一个不惜以践踏法律来追逐金钱的法院,一个不珍惜法官职业称号的法院,底线在哪里?还有什么事情它不敢做?你难道不觉得巴中市中级法院很可怕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巴中市政法委,巴中市纪委、巴中市人大,巴中市检察院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对巴中市中级法院7年时间低于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按不依法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给出个说法;是无理要求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静悄悄,准是在作妖。

发表于 2019-1-24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size=16.608px]刑诉法修改后全省首起!巴中一法官因职位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size=16.608px]2019-01-24

[size=16.608px]1月23日,记者从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以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对通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石某立案侦查。据悉,此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首起法院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size=16.608px]经查,2013年,犯罪嫌疑人石某在担任通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在执行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杨某某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已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size=16.608px]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石副局长确实不是个好货。当事人给他拿钱就办事,不拿钱就不执行,而且还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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