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接上一条你给我们的回复谢谢!同样您也在监督!谢谢您的秉公执法!!今天是2019年2月1日,今天我们去中院了解到对方王开玲上诉让我们赔偿它们损失的案子“暂时”已交诉讼费!为什么说“暂时”呢?因为在2018年王开玲一伙的人也以同样的诉讼理由,直接在绵阳市中院起诉我们赔偿它们3000万!但是开完了庭,审完了!最后还一分不少的退还对方所交的诉讼费!?【任何人都有诉讼的权利!但是不交诉讼费且给国家的造成的损失,就有点以权谋私了!】
所以恳请贵院的院长给与监督!!!
在这里我也恳请广大的网友及市民监督!! 我也将给大家全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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