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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75岁老人下楼遛弯被四条狗围咬 重伤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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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3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本该是万家团圆的日子,可黑龙江海林市的马玉书老人,大年初五离开家后,就再也没能回来。


老人的女儿 马秀晶


2月9日的(初五)上午,中午11点左右,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我父亲被狗咬了,已经要不行了,往医院送呢,我们当时就蒙了,就不知道怎么地了。



放下电话,马秀晶赶紧和家人赶往牡丹江市的医院。


老人的女儿 马秀晶


就在高速上的时候,就又来电话,又接到电话,说我父亲已经去世了,人已经没了。等我们到医院的时候,到牡丹江二院,去的时候看到我父亲,我父亲浑身都是伤,这头、这脸,这胳膊全是伤,哪儿都是血。


老人浑身上下都是伤口,衣服也都被撕碎。事发地点斑斑血迹,还残留着老人被撕碎的衣物。


四条狗,狼狗,就是牧羊犬,那种大型犬,就把我爸给围住了,扑我爸。当时有一个老人,路过我爸看着他了,那狗围着我爸,我爸捂着头,我爸喊救命。


目击者 周广清

我在正好在东边喂羊下来,九点多钟吧,不知道摸个棍子,还是苞米秸秆,我一吓唬,寻思四个狗都能走呢,我一打,狗就奔我,扑了两个大跟头。


周广清老人开的是带棚的小三轮车,见打不跑这几只狗,他赶紧上车关门去找人帮忙,这才躲过一劫。



我说赶紧的,赶紧的,把老爷子咬死了,上那厂子里摸个铁锹,我第二回去的时候,我看这儿坏了,一个大窟窿。


等周广清第二次赶过来时,马玉书老人已经奄奄一息了。距离事发地地点五十米的位置,就是狗居住的地方。


狗主人的儿子 郭章强


(你这个狗平时是在这个院里圈着吗?)对。(是在这个院里?)对。(当时那天我爸被咬的时候,狗是怎么出来的?)当时我也没在这儿,我在我家呢,他们说走的时候把这个门插好了之后,就回家吃饭去了,在家吃饭的时候就接个电话说我家狗咬人了。


养狗的位置,是海林市的开发区,正常情况下,市区内不准养大型犬,如果需要养的,要给狗办理相关手续。


(有犬证吗?)那个没有。(没有犬证你们就私自养这个大型犬是吧?)都是自己家狗下的,完了就养大了。(狗现在在哪儿呢?)狗他们好像拉走杀了吧。


距离事发地200米的位置,是海林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海林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民警


咱公安机关,包括咱们派出所,包括局里,我们也在积极地查处。


恶狗咬人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2018年7月8日傍晚,亳州市利辛县发生狗咬人事件,一只狗连续咬伤三人,民警到达现场后,这只狗还在继续伤人,民警联合在场群众,将狗围堵在一处墙角,将其击毙。


2018年8月1日,襄阳市南漳县发生狗咬人事件,一条狗跑到居民家里,咬伤三人,被咬伤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2018年8月9日早晨6点多,芜湖市一位89岁的老人,被“疯狗”撕咬,鲜血直流。


2018年9月5日,一六岁男童在家附近被黄色土狗咬伤,离接种第4针狂犬疫苗还差两天时,突发狂犬病,在被咬后的第13天不幸离世。


哈尔滨市2012年4月1日出台了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


按照《条例》规定,哈市39种禁养犬只禁止在城区内饲养,可以在城区外进行饲养。禁养犬只的标准为:凡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在禁养范围内。


其中准养犬只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携犬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学前教育机构、医院、少年儿童聚集、活动的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店、中央大街、休闲体育广场、绿化地带、公园及设立明显的禁入标志的区域。


养犬人遛犬时,必须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犬只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为犬只挂犬牌;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续吠叫或者在人员聚集处追逐嬉闹;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遛犬时应避开行人出入高峰期,在居民楼前后遛犬。养犬扰民举报、投诉可以直接到派出所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指挥中心电话,由指挥中心指派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


按照《条例》要求,养犬人应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主体资质证明等有效证件,前往犬只办证网点办理养犬登记,同时,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犬证共计3分,分数扣没证件即被吊销,养犬人三年内禁止养犬。


恶狗之所以咬人,

归根到底,

还是在于养犬人的约束。

驯化不力、管理不善,

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所以,把自己的狗看好,

是对他人的负责,

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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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3 0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本恶,其善伪也,
透过现象看本质,
所谓的爱狗人士,
其实是打着有爱心的旗号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8:58
爱狗人士出来走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8:59
每天都在听到同样的事情发生,怎么这法律就没起到用呢!强烈要求加大力度,整治一下这种不作为的喂狗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9:05
四条狼狗咬一个老人!政府一再三令五申居然还敢养这么多!至少叫他赔八百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9:15
让狗主人好好赔偿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9:17
后继处理结果报一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9:28
坚决抵制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9:35
爱狗人士就是可以出来说一下。养狗不教就是不要脸的东西。把别人害死了还把狗也弄死了。狗可能长那么大都不知道不能咬,说不定平时看着是狼狗关在家里教狗咬人也说不定!之前小区里有一家,养了三只大狗。那个主人就专门买活鸡,放在小区放完水的喷水池里面让他的狗去追去咬。后来慢慢的他的狗就开始咬人咬小狗。真tm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9:43
一大批爱狗人士正在赶来的路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09:48
养狗伤人,养狗者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直至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00
不知道政府是怎么管理的,长期出现恶狗伤人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人些不养狗要死人吗?政府就限制不了吗?社会没有养狗的就发展不走吗?我的看法关健在于政府管理不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02
严惩养狗主人,一命抵一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02
严惩养狗主人,一命抵一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03
狗主人这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05
让所谓的爱狗人士看看,瓜娃子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23
我只想说,没证的狗咬人致死,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发表于 2019-2-1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恶犬犹如人类中的恶人,恶犬的恶行不等于所有的狗的恶行,恶人之恶行也不等于所有人的恶性。有资料说中国饲养的犬类数量有三亿多只,狗伤人的数量相比恶人伤人的数量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相比那些贪得无厌、见利忘义的人,真的人不如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25
应该将狗主人绳之以法,按过失性杀人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25
养狗咬人,狗主猪狗不如,死有余辜,下十八层地狱,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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