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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75岁老人下楼遛弯被四条狗围咬 重伤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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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27
这不是一个赔偿就解决的问题,杀人偿命,无论你是什么手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29
派出所门口养狗,政府不作为,全部拆职开除工作,自然有人管狗了

发表于 2019-2-1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太忘恩负义,将救命义犬推向死亡的思考(转贴)
  
  新闻媒体已经反复报道了5.12地震中《两只狗救了被埋196小时的王老太的故事》,人们在为被救的忘老太倍感幸运的同时,也被那两条与王老太素不相识却相陪相伴196个小时,并最终为老太的被救立下汗马功劳的两条黄狗所感动!然而,在人们庆幸和感动中,却被随后王老太及其家属的忘恩负义所震惊!
  由于担心流浪狗会接触瘟疫传染源,灾区已经下令捕杀那些没有人认领的流浪狗。在王老太被救后,人们都被那两条通人心人性的黄狗所感动,并征求王老太及其家属的意见,希望她(他)们能认领这两只狗,以免被捕杀。但是对于这么两条救命恩狗,王老太不仅毫不领情,而是明确表示拒绝认领。特别是其女儿曾令华反复强调说:“母亲从来不养狗,也不曾带狗上山,所以她们不知道狗是哪里来的……”!
  看罢此新闻,笔者为之震惊和恐怖!人性到了这等地步,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很多很多被从废墟下救出的灾民,在身体极度虚弱以致说话都困难时,依然在用微弱的声音说着感激的语言……因为他(她)们知道,是那些舍命救助他(她)们的人给了其新的生命!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
  马有垂缰之义,狗有湿草之恩。这种跨物种的情感,撼天动地!这次两只黄狗在196个小时里,不离不弃地救助王老太,演绎了一场真实的义犬救人的场面,感动了无数的世人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旁观的无数人都被感动了,而那位被救助的王老太却麻木了,甚至明知道因为她和其家人不作为,将眼睁睁地看着那两条狗被捕杀,这是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良心丧尽?何等的忘恩负义? 而这些这又是何因?
  南京徐老太不感激救助她的恩人彭宇,反而向对方敲诈,除对南京法官“依情理推断”判案而不齿外,毕竟是因为涉及到了金钱上的事情,其自私本能到是有点不足为怪。可是,这次是两只狗。而且是两只之前和王老太家并没有任何关系的流浪狗,它们救助老太时,没有任何施恩图报的企图,也根本不会有什么“按情理推断”的情节存在。事情很是简单,就是义犬出于对人类的依恋本能,或者稍微有那么点灵性才救助王老太的。它们不会说话,也不可能撒谎,它们不知道自己将会被屠杀!这个时候,王老太和其家属即使是嫌麻烦,自己不想养狗,但对于恩狗,也应该拿出最起码的良心来,想办法救它们的性命。毕竟做这个事情并不复杂,也不需要承担过多的经济负担!但是,她(他)们没有,不仅没有知恩图报,甚至是百般辩解,一再声明那狗和(她)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从这个角度讲,王老太的恶劣行经要比南京徐老太要严重的多!最起码的,彭宇还能说话,还能辩解,可这两条狗,却浑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最起码的,徐老太是仅仅是为了点钱,而王老太和其家属,却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成本的情况下,将两条对其有救命之恩的狗,也是两条鲜活的生命推向了死亡!
  狗不会说话,也不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被杀)……如果它们知道了其命运,不知道会怎么想?
  笔者实在是想不通,某种因素使然,很多自私自利的人,在被救后,不仅不感谢恩人,甚至是反咬一口——讹诈恩人!也许是担心承担报恩的成本;也许是逃避责任……可对待救命的两只狗,又有多少成本可承担的?为何要毫不犹豫地将其推向死亡?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迷信也好,不迷信也好,笔者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报应的!
  有个朋友告诉笔者:“越是与人接触多了,越是想和狗接触……”,想想王老太和其家属的行为,笔者明白了朋友的心境,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人其实不如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0:36
让所谓的爱狗人士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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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3 11: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养狗的人,才真正是狼心狗肺哈!应当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03
特讨厌带大型犬出来溜还不戴嘴套的,狗主人说不会咬人,我怎么知道你家狗咬不咬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03
说狗拉走打死了,我看是转移了吧!说不清楚又到其他地方害人去了。这种理由应该来说属惯用伎俩。

发表于 2019-2-1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对狗主人绳之以法,按过失杀人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08
养来干啥,你自家老人管好了吗?献爱心了吗?本职工作做好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13
爱狗人士们,你祖宗又惹祸了,快去看看你祖宗怎么又不听话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29
归到刑事案件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31
把狗拉出去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35
本就不该养大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1:50
把狗打死,一命还一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2:01
狗主人,负责一命还一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2:04
它家没有养狗证就可以不负责了吗?像那种起码也得关起来,跟畜牲没分别

发表于 2019-2-1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对狗主人绳之以法,按过失杀人判刑,同时给予受害者家属高额赔偿(至少不能低于100万),罚款100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2:24
气死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2:44
狗必须拴养,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否则重罚或捕杀没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13 12:45
执法不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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