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大好的春光就在我们面前,感觉季节已经达到巅峰。
但是,春天对于巴州区平梁镇凤凰社区二社马万强来说只是过眼云烟,他不是不惊喜于春天之美,他更渴望有一个安安稳稳的日子。
可是现实没有给他更多选择,他说他们的社长随时准备收拾他,这样的威胁让他寝食难安,谈啥过好日子?
他说马仕国曾经打了他,打得伤痕累累,不说道歉,至今没有连医药费也没有给齐。
马万强受伤照片(马万强66年入党)
打人连医药费都不给够,这点令人难以理解。我国有一条法律是这样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平梁派出所出具的手续
这位地方“高官”打人过后竟然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逍遥法外不说,还连医药费都没有足额补偿,何其霸道!
另外,这位社长先生任职以来至今为止没有公布任何账目,这不能不令人感叹,这位社长生活得何其潇洒、快活、豪放。
毫无疑问,这位社长先生已经涉嫌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任何违法都应当付出代价,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1条规定,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区、县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应当公开事项确定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派出所出具的处理意见
不只是在经济风格上“豪放大气”“不拘小节”,据说作为党员的社长马仕国还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那就在公开会议上声称“xx党是歪的”,“现在是人情社会”“干啥子不要钱?”,“我把这些问题解决不了”……
一个基层干部说出这些话令人瞠目结舌! 一个党员说出这些话不仅仅是暴露党性不够的问题,直接就是在给党的建设添堵!这样的人竟然还在一个基层干部的位置任职?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举报信的一页
再说这位社长的其他本事,是不是渎职和欺骗大家去认识。
凤凰社区二社,集体有15亩公地,当初是承包给蒋天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在最近的土地轮包中,这块土地竟然神奇地变成了蒋个人承包地(土地使用权属于蒋个人),然后,蒋不允许其他人使用原集体堰塘的水,导致该社公路下边的老百姓灌溉水源为零,需要说明的是蒋的老公是枣林镇干部马X云。
一社之长就这样默默地“辛勤”工作,让集体资产默默流失,让凤凰社区二社百姓怨声载道,让凤凰社区的民意负资产增加。
其实,这些之是凤凰社区二社问题的冰山一角……
马万强说,他曾经向居委会举报过,17年、18年到市信访办举报过,去年向市扫黑办公室发过快递——也许问题还在调查处理中。
一位凤凰社区的干部也证实了马万国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确实还没有解决。
暴力打人,反宣传,不当处理集体资产,这里都有无限自我的影子,达到了没有边界的程度,貌似早就越过了党纪国法,是否属黑不敢说,但是说属恶是绝对没有过分吧。
时间正值春天,廉政建设的春天、打黑除恶的春天也还在,我们相信很多事总会有一个令人期待的结果,这件事也不例外。
20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