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人民政府,县房管局的领导们,你们好!我是滨河尚城小区的住户,于2014年在楼盘房屋抵押方处购买房屋一套,至今未能在开发商处正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别说在房管局网签系统里网签备案,据了解,该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锦龙花园,滨河尚城)中,当时因资金紧张,开发商私下与各个承建代表,以房屋冲抵工程款项的协议,不知什么原因,未正常在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一直处于未售状态!近年来,此类房屋陆陆续续被抵押方出售,各抵押方也向购房人承诺,能在售房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都是收到购房款后,就没有消息了,购房人多次在售楼处,咨询办理房屋网签等问题,售楼处只承认房屋确实是抵押出去的,房屋网签手续,需要开发商同意才能办理,一晃几年过去了,办理房屋网签手续的事,没有任何进展,现在钱也花了,房屋还是权属开发企业,购房人也没办法出售房屋!我想问问各位领导,像我们这样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协调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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