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响水“11·27”事故新闻协调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文截图。 如果说,“红肿处艳若桃花,溃烂时美如乳酪”是三观凌乱的表现,那此文就将这颠倒是非的手法,体现到了极致:据文中说法,在爆炸事故后,当地对所有来响水采访的记者严格盯梢,“在事故第一现场,我们派驻的人员和化工集中区抽调的同志一起,昼夜巡逻,严防死守,坚决劝阻记者私自采访。期间,有3批记者试图翻越联化围墙,深入现场采访,被巡逻组及时发现,当即劝离现场。” 都说要尊重媒体采访权、报道权,可该文却将对来访记者的软禁、监视、跟踪、贿赂,对线人的威胁、利诱以及对新闻现场的封锁,总结成“新闻协调工作”的一整套经验。 这些若属实,那无疑让人三观震碎:明明应该将应急预案用在处理事故上,他们却用在应对媒体记者上,还俨然布下“天罗地网”——文中直言不讳地提到,2007年12月5日上午,央视3名记者乘出租车前往当地采访时,虽然强行要求出租车司机关闭手机,但“该司机乘他们不备之际,借用他人电话向公司总部报告,为成功劝阻这次采访活动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线索。”明明是负面做法,还当正面经验来宣传…… 此后,《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润文谈“响水经验”的文章也被热传,则对其形成了印证。 据他讲述,2007年11月29日,他和新华社记者刘某都遭遇了当地官员安排浓妆艳抹女子为其按摩的情形,但遭其拒绝。据其披露,除了色相利诱外,当地阻挠采访手段还有武力威胁、软禁和重金收买记者等。这都被媒体报道,之后还有媒体发表了《“响水经验”的危险信号》的评论。 毋庸置疑,媒体应对的“响水经验”,跟受法律与政策保障的舆论监督权相悖,也跟中央保障媒体采访权的明文要求不符,最终难免成为当地突发事件处置、舆情应对史上的一大污点。 如今这起爆炸事故,原因兴许更多地指向了“要GDP不要生态”的偏颇政绩观、安全生产监管层面的纰漏,跟阻碍舆论监督之间未必有直接关联。换句话说,爆炸跟“严防记者”的逻辑联系可能隔了好几层。 即便如此,这很难阻止网民的思维沿着“舆论监督有保障-问题会及时被揪出-事故也许能避免”的链条发散。 对当地而言,当年开启的媒体应对“恶例”,已是陈年旧事。可由一起爆炸事故引发一场被“翻旧账”的链式反应,公众情绪亦随着黑料叠加而滚雪球式增加,却是无可避免的。这再度印证了那句被用烂了的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这里的“还”,未必是为某个舆论触点而还,还可能是为之前犯下的各种过错集中还债。 就像2015年庆安枪案发生后,当地官场旋即遭遇“举报潮”,非但副县长被停职、检察长遭实名举报,早前的“买卖教师编制风波”也被曝出,许多人也因此受到问责。 有些事就是“当年闹得欢,现在拉清单”——以往铸下的错,就将自己推上了休眠火山口,眼下的事件事故则是一次引爆。 响水也是这样:当年围追堵截记者的“经验”是埋下了“因”,而今遭起底时被旧事重提则是“果”。某种意义上,应对记者的“响水经验”被扒了个底朝天,也算是舆论追债。 所以说,响水这次爆炸直指的生态之困、监管之漏,需要亡羊补牢,更需要刮骨疗毒。而由此次爆炸引出的排斥监督“遗留病症”,也值得反思和清理。 □ 佘宗明(媒体人)核对13439046909 编辑 王言虎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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