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最新消息:广元苍溪县遭二次碾压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肇事者已被刑拘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3
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3
这种牲口留世上浪费空气,希望市政府近快处死,还广大市民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2
我说这样的人留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害人不如枪毙算了也,也是对于人民出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2
这种人没有人性,不如畜牲,要重重的罚,罚罚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2
这种残忍的世界   ,弄来枪毙   ,别人的生命不是命,自己的生命才是命,开车没有一点儿职业道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1
判司机死刑,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1
这种人应该叛死刑……因为交通法就没有死罪之说!这样的交通为什么不能叛死刑叻……属于故意杀人罪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1
这种人就该判死刑,猪狗不如的杂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0
这种没人性的畜生,认为自己有两个臭钱对生命无视,应该立即枪毙以正国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0
希望伤者好起来!太惨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40
故意伤害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9
这种人的心太很了吧,马路杀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8
这个起码子人枪毙几百回都难解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8
真他妈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7
这种司机该枪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7
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7
枪毙!枪毙!枪毙!禽兽不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6
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5
希望后面公安局和法院应该通过媒体给社会一个公正的处理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8:35
这应该叫故意伤害,虽然受害没有致命,但太恶了,应该枪毙,因为这样的人将来会还会危害社会,如果说要给他该过的机会,那么他为什么不给受害者机会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