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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全国领先!四川省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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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5:46
教职员工就应该与学生一起用餐。在我知道的有一所希望小学,学生吃的和教职员,吃的菜品完全不一样。并且此学校已被个私人承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5:43
说得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4:56
这有条规定和煤矿惊人的一致,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4:49
食堂遍布摄像头,让每个家长时时都能了解详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4:44
学校(含大学,高中,初中,高等院校等)和幼儿园的食堂,不能用外包制。因为外包就涉及到利润问题和个别人利益问题,只要有利益就令有猫腻。本人建议:一,学校食堂,应为师生共用,二,食堂员工,应为教师编织人员,可实行奖励惩罚制度。三,上级单位必须不定期搞突然抽查,只有突然抽查才会发现问题,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4:14
这个办法不错,坚持推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4:10
学校食堂员工很多都是校长或者学校高层的亲戚,还能指望给学生吃的好吃的营养吗?我们愿景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小学是重灾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4:07
希望说的出做的到,娃儿在学校吃的都是些什么哦,肉是捂臭的,校长,副校长压根不会去吃,火腿肠也算荤菜,不想骂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44
纠错:这个办法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43
这个为法好,我赞成,子女,孙子女是父母,婆婆爷爷奶奶的心头肉,对于她们在学校的饮食健康与卫生十分看重,也是十分担心的事情,这件事从法规上加以规范并落实到位了,这就是政府给百姓办了件大好实事。我建议家长可申请参与不定期或隨机抽签陪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33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31
第二十七条还应加上:对已外包的食堂限令当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2019年8月31日前终止外包,收归学校管理。逾期者,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26
只要是配送,就没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25
就应该和学生同食,不能开小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25
校长是干什么的?强制让老师在食堂就餐,是不是侵犯老师的权利。应该严格提拔校长的程序。让真正为学校办事的校长来主持学校工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21
我个人觉得这个虽然好但是,不一定学校的食品就是安全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09
我是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红岩乡,要求在学校里不要买不合格食品,严格要求制度,杜绝拉圾食品,牢记中国形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04
学校食堂应该向学生家长开放,一起吃饭还有老师都要一起吃,在就是每个学生家长轮流到食堂监管就餐,在一个就是无死角安装监控仓库也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3:03
每个参与食品生产人员必须学会微生物检测,让他们认识微生物的生长环境,危害与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3 12:54
没有必要学韩国等级化在一起吃好给几个铜钱搞定1个小学生好几百元钱咋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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