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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达州一村庄挖出约16米长乌木该归谁? 律师:埋藏物应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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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8:56
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8:57
土地是国家的资源应该归国家所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8:58
这个应该是集体所有,因为土地是集体的,耕地不是国有而是集体所有这块乌木是集体所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8:58
国家有规定,1949年以后出土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国家的,看领导好不好,好的话可以分你十万八万奖励,不好给你五百块钱一张奖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8:59
玉石与矿石怎么可以私人据为己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0
都有道理,国宝就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抽出一部分来奖励农民和发现国宝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1
国家最大   所以没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1
那就奖励发现者十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2
人们就是这些,见不得别人发财。埋在地理的东西,本该谁捡到归谁,才合理。因为无人发现,它永远不可能发光。试问,当你拾得人民币,除了交给失主,你会交给集体吗?通常情况下,谁捡的谁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2
当然是村里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3
此木是天地造化的,不属于谁。若论其价值,国家是土地的监护者,参于挖掘的所有人是发现者,大家都有份,若国家出于研究保护为目的,可以在估价后,买走发现者的所有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3
按法律来说确实应该是国有的就算是私宅下面埋了一个帝王陵也是国家的何况你乌木,这样也少了很多麻烦事,免得人们去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3
都是为了利而来的,如果是自然行成的一文不置的物体不知道律师们又该怎么判,大概有人会说谁的承包田规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4
真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4
承包地遇天灾 ;自认倒霉   国家会补助吗?有宝贝了就是国家的     百姓苦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4
为了不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国家应该拿钱来买回去,村民应该用这些钱造福自己的村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4
按理说,楠木是国家的,但在农户的土地里挖出来的,应归农户所有,然而国家可以按农户要求给于扑贴,国家要做到保护老百姓的安全财产,要始百姓得到应有的报酬,这才是国家对百姓的爱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4
还利于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5
地下资源,通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无权获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9:05
什么国家,什么集体,农民承包地没收入,没谁看见,有乌木了都想要,请问最终是国家得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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