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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冷静、理性对待垃圾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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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是避重就轻,断章取义来回复坛友的,核心问题全都避而不谈

 

楼主你能有自己的思想吗?不要复制所谓专家的言论好吧?

 

你所复制所谓专家的言论你赞同?请问你能证明他们的言论是对的吗

 

你同意建垃圾发电厂是你的自由,因为你愚昧无知蠢得无可救药不是你的错。但是想当五毛想把坛友当白痴哄几下的愚民就绝对不可饶恕!

 

楼主,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发表于 2009-11-3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该吃药了
发表于 2009-11-3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要瘦身在2009-11-3 13:47:00的发言:

楼主就是避重就轻,断章取义来回复坛友的,核心问题全都避而不谈

 

楼主你能有自己的思想吗?不要复制所谓专家的言论好吧?

 

你所复制所谓专家的言论你赞同?请问你能证明他们的言论是对的吗

 

你同意建垃圾发电厂是你的自由,因为你愚昧无知蠢得无可救药不是你的错。但是想当五毛想把坛友当白痴哄几下的愚民就绝对不可饶恕!

 

楼主,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讨论问题意见不统一,动辄就给人扣顶帽子? 能有说服力吗? 请调整你的心态吧。

 

  貌似整个论坛关于垃圾电厂都是基于网络文章来做判断的,复制好像不是一人所为吧。

 

 

发表于 2009-11-3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问楼主一个问题,楼主是否南充人?

发表于 2009-11-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周而复始星期三在2009-11-3 14:47:00的发言:
最后问楼主一个问题,楼主是否南充人?

完全有必要自我公开与南充的利益关系。

 

 

发表于 2009-11-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浩然正气天地长存在2009-11-3 12:25:00的发言:

你这个说法的前提是:你已经把垃圾电厂定位为与“黄、赌、毒”一样的东西了。这个没法讨论。

垃圾电厂是环保项目,不是“垃圾”项目。

   大家都说你娃是XX,你说大家在对你搞人身攻击。

 

   请回答下面问题:

 

      垃圾电站焚烧垃圾会不会产生二噁英?

 

      如果你说不会,那你一定就是一个XX。

 

      如果你说,会!对,垃圾焚烧一定会产生二噁英!我想你肯定会说这个产生的二噁英 ,是在低温条件下产生的,高温条件下就不会产生,对不对?产生的二噁英会瞬间消失对不对?

 

      普及一下化学知识:质量守恒定律。

 

      什么是质量守恒定律?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前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个规律就叫做质量守恒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

 

       在任何与周围隔绝的体系中,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或过程,其总质量始终保持不变。或者说,任何变化包括化学反应和核反应都不能消除物质,只是改变了物资的原有形态或结构,所以该定律又称物质不灭定律。

 

        根据以上的这二个定律,我们就会清楚地知道: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它只不过改变了存在的方式而已!既然这个二噁英始终存在,我就不去说它的危害了。

 

       

        环保部门口口声声说能够做到严格监测,怎样监测?是在线监测?还是根据对空气的污染来检测?在线监测肯定做不到,这是全世界都没法办到的事,那只好是对空气的检测。对空气的检测,首先是标准,是欧美国家的标准还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来作标准?

        不管采用什么标准,始终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已经产生了!我们的空气,我们的青山绿水已经被污染了!

 

        
         为了GDP,大力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给与他们各种优惠政策,这些是值得肯定的,我们坚决支持!可是,我们在引进这些项目的同时,不能好坏不分啊!我们不能再走以前的发展模式:边发展边污染,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了!        

        现在我们的监控还不很到位,很难让老百姓放心。毒大米.注水猪肉.潲水油···那一样不是置老百姓于死地?黄赌毒存在N多年,难道真的不知道它的存在?只看到垃圾电站的好处,对它产生的毒害就真的不知道?我们连黄赌毒都没有好的办法解决,更何况这个全世界都没有办法来控制的二噁英?

 

    

发表于 2009-11-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吃多了莫事做,活像比哪个都聪明,南充人们不需要愤青,求都不懂,盲目反对,你啥文化水平,比专家还专家唆~

发表于 2009-11-3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m53]

发表于 2009-11-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达国家的垃圾焚烧的前提是垃圾都是经过分类了的,我们的垃圾分类了吗?还有那些垃圾焚烧时所需要达到的标准,在我们这个奇特的国家能得到有效的监测和监督吗?与其说大家是对那些模糊的标准置疑,还不如说是民众对这个国家的监督体制缺乏信任。有太多的事件让百姓缺乏安全感了!

发表于 2009-11-3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周而复始星期三在2009-11-3 10:36:00的发言:
如果参与奠基剪彩的达官表示退休后集体定居嘉陵,我到无话可说!

[em80]这个注意不错哈。。。[em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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