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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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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0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看上去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是这两者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呢?你真的了解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缴纳个税区别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为雇主在一定时间内从事某项或某些工作,雇主以工资、薪金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个人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领取工资报酬时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单位或者雇主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个人为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劳务领取工资、薪金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一项或几项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通过价格衡量劳动者完成的劳动量,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
  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税,800元以上按20%交税,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数。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新个税法规定按照个人“个税起征点由3500提至5000”部分拟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行实施;综合征税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而“综合征税”的意思是指,从明年1月1号开始,把以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
  以上的文章是来自于汕头律师findlaw.cn/shantou,希望对你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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