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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BBC1

政府信用不容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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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09: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6-24 09: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深受其害中的一员,巴中市“柳津桥国际城”项目的开发商由原来的“巴中东方房产公司”开发,途中摇身一变为现在的“巴中诚信开发公司”,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各位深受其害的业主深思,为何巴中市几任领导对“柳津桥国际城”项目轻描淡写,看这阵式要不了了之样,恳请政府重视……

发表于 2019-6-24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柳津桥开发商可以说是:恬不知耻,老百姓的血汗钱就容你们这样骗?巴中老百姓就由你们这样愚弄?一个柳津桥项目已10年之久居然还一个烂尾楼摆在那儿,人生有多少个10年?还要脸不?老百姓欠你钱了吗?你以什么理由来如此嚣张、无赖?把老百姓当什么了?还有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尽到哪儿去了?老百姓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希望能对得起底层人民群众,而不是口头上的“以人民为中心”,不要让当地老百姓失望、也不希望让老百姓对相关部门的认可给予差评,我们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又在哪儿去了呢?难道就这样让开发商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吗?不要让老百姓质疑相关部门的能力。

发表于 2019-6-24 0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柳津桥开发商可以说是:恬不知耻,老百姓的血汗钱就容你们这样骗?巴中老百姓就由你们这样愚弄?一个柳津桥项目已10年之久居然还一个烂尾楼摆在那儿,人生有多少个10年?还要脸不?老百姓欠你钱了吗?你以什么理由来如此嚣张、无赖?把老百姓当什么了?还有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尽到哪儿去了?老百姓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希望能对得起底层人民群众,而不是口头上的“以人民为中心”,不要让当地老百姓失望、也不希望让老百姓对相关部门的认可给予差评,我们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又在哪儿去了呢?难道就这样让开发商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吗?不要让老百姓质疑相关部门的能力。

 楼主| 发表于 2019-6-2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近日,巴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无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将未竣工验收的物业、房屋交付管理使用;

2.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3.未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4.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5.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6.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7.违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

8.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9.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10.商品住房的装修价格水平未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在标价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

11.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有装修情况说明的,未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相应的装修部位、主要装修材料和部品设备的品牌、规格等;

12.在项目开发建设中,恶意拖欠相关税费、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13.不落实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款,恶意拖欠、挪用工程款、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等。

请问1000多户家庭住在那样的房子里,该不该查?这个房子通过验收了吗?这个楼盘符不符合《工作方案》治理的第一条?

发表于 2019-6-24 09: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6-24 10: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证府不为老百姓办事,只顾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 2019-6-2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的政府官员,部门领导,全部都是太极高手,一个“推过去”,一个“踢过来”,扪心自问:你们的工资就真的拿的这么心安理得吗?
     还是说都是青光眼,白内障并伴有耳聋症状,这么一个显眼的位置,烂尾10年之久,你们全都看不见,也听不见广大业主的诉求?

不说10年,就最近5年,光是广大业主在信访办,管委会递交的申诉材料堆起人高那不是假话!但是官老爷们都看不见,听不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命题,并以此作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主题,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各位官老爷,你们学到哪里去了?

发表于 2019-6-24 1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置业→_→ 东方鑫村→_→柳津桥国际城→_→东方置业转换为→_→诚信置业=巴中的烂尾楼,十余年的时间,不断的更换公司,最后打着“诚信”置业的幌子,骗取巴城人民的信任,结果坑害了巴城“数千户老百姓”。政府对这些不守信用、不知廉耻的开发商为何没有办法呢!

发表于 2019-6-2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日一贴让更多的人看到,

发表于 2019-6-24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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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B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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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近日,巴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无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将未竣工验收的物业、房屋交付管理使用;

2.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3.未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4.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5.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6.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7.违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

8.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9.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10.商品住房的装修价格水平未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在标价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

11.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有装修情况说明的,未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相应的装修部位、主要装修材料和部品设备的品牌、规格等;

12.在项目开发建设中,恶意拖欠相关税费、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13.不落实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款,恶意拖欠、挪用工程款、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等。

请问1000多户家庭住在那样的房子里,该不该查?这个房子通过验收了吗?这个楼盘符不符合《工作方案》治理的第一条?

发表于 2019-6-2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晚贴一贴

发表于 2019-6-24 2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政府当官的愧对人民,不为民作主。

发表于 2019-6-24 2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6-24 2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门好的地段,弄成了烂尾楼,不知道是哪里卡了壳,真有…

发表于 2019-6-24 22: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6-24 2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政府的职能作用不到位,所以开发商胆大妄为

发表于 2019-6-24 2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无良开发商还能承建棚户改造工程,真的不知道其中有什么猫腻?

发表于 2019-6-25 06: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我们用半辈子的积蓄买了这样的房子真的是有苦无处说,

发表于 2019-6-25 06: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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