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后花园一期业主四问政府领导:一问 我们2007年8月已经交房入住,二期2007年7月买地,然后面向我们小区,朝我们小区里面规划道路 和消防通道,现在要求进入小区,使用我们的公共设施,他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二问 《物权法》明确规定,公共设施属于我们小区业主共有,有哪一条法律规定隔壁邻居可以进来共享?三问 二期的业主,把他们的房产证拿出来,让我们看看,他们小区的土地证上包含我们的土地吗?如果 两个小区是一块地,我们敲锣打鼓欢迎二期的人进来。四问 二期小区的问题,明明是开发商造成的,为啥不找开发商,确借围墙的事反复向我们一期寻衅闹事,政府部门不出面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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