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注意,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违规操办“升学宴”等不正之风,弘扬新风正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升学宴”。 二、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三、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通知或操办“升学宴”。 四、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采用分拆宴请的方式规避监管,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五、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违规操办的“升学宴”。 六、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接送子女及亲属入学。 七、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 八、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提醒教育,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积极引导其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单位出现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县纪委监委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问题、教育引导管控不力单位的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 举 报 方 式 ◁ 举报电话:0827-7237461 来信请寄:通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 编:636700
|